平泉市农村宅基地与农民住房使用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和农村宅基地收益管理和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省级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我市先行制定文件、指导宅改工作有循开展,逐步规范农村宅基

地收益管理和分配使用、农村宅基地与农民住房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宅基地监管等制度,拓宽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渠道。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平泉市农村宅基地与农民住房使用权暂行办法》、《平泉市农村宅基地收益管理和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平泉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监管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pqszgb2020@163.com

2、邮寄地址:平泉市人民政府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067500)

联系人:石建军;联系电话:0314-6089687。


平泉市农村宅基地收益管理和分配使用办法.doc平泉市农村宅基地网格化监管指导意见.doc平泉市农村宅基地与农民住房使用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doc

征集部门:平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15 截止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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