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0/2025-053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5-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2025-05-09   14时27分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5]12号)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平泉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检查,确保检查行为合法合规。

(二)随机抽查原则: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公正透明原则:检查过程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查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注重实效原则:强化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一)对燃气经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督燃气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等。

检查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对供热用热活动的行政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供热企业供热运行服务、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车间标志标识、档案资料、供热工程建设及供热准备等情况,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等。

检查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办法》、《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对市容环卫和垃圾处理工作的检查

检查内容:对平泉市俊达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全面排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环节中的风险和违法行为。

检查依据:《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行政检查

检查内容:对市域范围内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及消纳单位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施工现场清运管理、核准内容执行情况及消纳场所规范性。

检查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对执行城市道路及相关设施管理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检查内容:城区内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桥梁上驾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城市照明工作监督管理。

检查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对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检查

检查内容: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检查依据:《承德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标排放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检查方式

(一) 随机抽查: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二)部门联合抽查: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发改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三)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检查方案和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如实填写检查笔录,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等内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免罚,对问题突出的案事例要予以通报曝光。

(四)探索非现场检查:省司法部门将全面推行“扫码入企APP”,建立行政执法“入企扫码”制度,各业务条线要开展“非现场检查”方式的研究和探索,加强内部统筹和条线统筹,落实一次进门“一查清”和“综合查一次”要求,确保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应合并尽合并,同一部门不同层级对同一检查对象不重复检查,实现行政检查提质不扰企。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执法队要充分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进行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企业的礼品、宴请等,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 及时公开信息。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 强化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五) 做好宣传培训。加大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附件:平泉市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2025检查计划表.doc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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