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9/2022-0253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文件出台背景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洗硐”盗采金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金矿“洗硐”带来的社会安全、环境污染等危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要求,查清辖区内金矿矿山废弃矿井情况,集中打击“洗硐”盗采金矿行为,对违法生产运输,倒卖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洗硐”造成的环境污染、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明确金矿矿山废弃矿井(硐)封堵责任主体,彻底封堵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斩断金矿“洗硐”黑色产业链,防止“洗硐”盗采金矿行为发生。
三、文件依据 :
1、《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号)。
2、《河北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2〕16号)。
3、《承德市打击“洗硐”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承资规发〔2022〕19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
1、文件执行范围为 :各乡镇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市财政局。
2、有关期限: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排查(2022年4月-7月)。第二阶段:集中打击整治(2022年8月-10月)。第三阶段:督导检查(2022年4月-12月)。第四阶段:全面总结,建立机制(2023年1月-2月10日)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
1、排查金矿废弃矿井情况,包括:政策性关闭金矿、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的废弃矿井(硐)数量、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以及金矿盗采点的位置、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等,建立台账。
2、排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非法采选金矿用电行为等情况,建立台账。
3排查金矿“洗硐”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
4、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于12月15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承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5、全面总结,建立机制。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倒卖和非法流通。严格矿山关闭管理,压实矿山企业安全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落实“三不留一毁闭”关闭标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动态巡查、监控等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打击“洗硐”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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