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5/2022-01645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2-03-3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3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2〕30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贯彻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更好地理解执行《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订的必要性
养老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问题多次做了重要指示批示, 2021年8月总书记到承德视察时专门调研了养老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是增进老年人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扩大消费和就业的有效抓手。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常住人口39.9378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 9.600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4.1%。根据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数据表明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二、《方案》起草过程
按照“十四五”期间我市“1365”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市委二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十个一工程”要求,针对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平泉市民政局牵头起草《方案》形成初稿后,由市政府办于召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研讨论证,持续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方案》包含的内容
《实施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七个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推进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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