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2-0164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03-10 | 文件编号: 平政办〔2022〕2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政办〔2022〕23号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泉市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畜产品稳产保供,现将《平泉市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3 月10日
平泉市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防疫优先原则,以防风险、保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任务目标
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 强化非洲猪瘟防控。落实2022年非洲猪瘟科学精准防控举措,紧盯养殖、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严防疫情发生,助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非洲猪瘟防控标准化场建设,推进养殖企业密罐式管理,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抽检。加强应急演练,开展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先进模式。一是宣传培训到位。对省市出台政策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到基层、到场到户;二是工作报告到位。实行疫情排查日报告、养殖场自检周报告、监督抽检及大消毒月报告制度。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二)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 集中开展强制免疫。一是强免内容。对全市家禽实施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猪、牛、羊、骆驼、鹿实施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肉牛、羊实施布病免疫;对羊实施小反兽疫免疫。二是强免时间。春季集中免疫,原则上3月10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秋季集中免疫安排在9月1日至10月20日。三是分类施策。对散养畜禽,全面推行“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免疫小分队,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免疫。对规模养殖场实施免疫前告知和免疫后报告制度,指导按程序实施免疫,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免疫效果。鼓励规模养殖场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积极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四是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与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加强配合协调,分别做好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启动集中强免工作。(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科学开展疫病监测与预警。根据2022年省市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制定我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并按计划适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排查工作。重点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坚持 “一县一策”,紧急情况随时预警,预警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汇总排查、监测等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对群众举报的疫情线索,要认真核实,及时派专家赴现场进行调查,做好鉴别诊断,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3. 扎实开展集中清洗消毒。全市统一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场所以及运输工具实施集中清洗消毒,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一是时间安排。5月份和8月份为集中消毒月。
二是工作方式。制定工作方案,分级发放消毒药品,探索消毒效果评价。三是工作要求。大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等加强洗消设施设备建设,消毒月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三)强化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加强牛羊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抓好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防控。一是强制免疫。对牛羊进行布病强制免疫,雨季来临前对炭疽老疫点实施集中免疫月活动。二是疫病监测。全市奶牛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布病、结核病检测,对肉牛布病、结核病和羊布病实施抽检。三是宣传培训。组织举办全市布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宣传月活动。四是检疫监管。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五是应急处置。对布病、结核病等阳性牲畜全部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做好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突发疫情处置工作。六是建立与卫健部门的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疫情监测和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卫健局、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四)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开展重点动物疫病净化行动。对种猪场、奶牛场实施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承德三元中育畜产责任有限公司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建设;指导平泉三合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奶牛布病、结核病“两病”净化创建场建设,落实一场一策,采取免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布病疫情,确保净化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平北镇政府,青河镇政府)
(五)规范开展动物检疫监管。扎实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严格实施动物检疫,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完善官方兽医准入、准出和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产地检疫工作深入开展;严把查证验物关,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制度,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强化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应用,及时汇总分析通报检疫数据;加强防疫检疫执法工作协调联动,严厉打击收购调运无检疫证明和未经指定通道调入外市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监管责任,强化官方兽医管理,全面实施产地检疫出证、运输过程持证、到达目的地收证,强化日常监管和指定通道管理,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提升动物检疫信息化水平和官方兽医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落实病死畜禽处理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和河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十七条》有关规定,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作用,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充分利用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和提示,及时核实处置异常情况,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及时进行处置和核查溯源,防范和化解风险。认真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加强补助资金监管,进一步推进保险联动,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职责,严禁发生各类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继续开展督导检查行动。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成立防疫督导组全程对春防、秋防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进行通报。对各乡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免疫进度、疫苗与免疫标识使用等情况实行通报制度。三是组织检查验收。防疫结束后,在各乡镇认真开展防疫工作“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督考办依据动物疫病防控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市。(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评价。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加强对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春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导评价组,根据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的考核细则进行开展评价指导,有效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要于集中免疫前完成强免疫苗、免疫器械、防护装备等防疫物资的购入、储备和发放,完成对村级防疫员的技术培训,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测补助、检疫执法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配套经费等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卫健部门要切实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监测、接触病源人员的检查诊断及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三)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普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和养殖场(户)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和维护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发改、卫健、公安、市场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要启动疫情信息通报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建立起上下联动机制,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四)完善应急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方案,同时按照疫区封锁、扑杀、消毒、强制免疫、监测、疫源追踪、物资保障、综合协调等任务对预备队进行分组,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反应,规范处置。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