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8/2022-0245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2-21 文件编号: 平人社发〔2022〕2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2022-02-21   15时43分 浏览次数:

平人社发〔2022〕20号

 

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

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要求,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2 月21 日



 

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稳就业工作,高质量完成保居民就业任务,打造 平泉就业工作特色品牌,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筑牢“强产业带就业”思维,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打造“平泉钻井工”“平泉食用菌栽培工”特色劳务服务品牌,持续推进市、乡、村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存量、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建设“生态强市、美丽平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800人,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3453人次,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壮大,争创省级劳务品牌1个。

三、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 对标重点工作,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1、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就业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减压和增强内生动力,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政策进企入户“百千万”专项活动,主动帮助市内企业(重点是头部企业) 享受就业培训等补贴政策100家;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防贫监测户)、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补贴政策1000人;开展政策服务进村、进社区、进户等宣传10000户。(责任单位: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小额贷款中心、失业保险所、创业指导办公室、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2、大力开展“承就你”创业帮扶计划。加强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发挥创业孵化、场地租金补贴、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导作用,持续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加强创业载体平台建设,开展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绩效评价,各乡镇可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园区,努力打造入驻项目多、技能含量高、孵化成效好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丰富完善创业载体,联合发改,科技等部门,至少建立1个众创空间。持续推进市乡村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以“讲好创业故事”为主题,筹划举办“平泉电商带货直播”创业大赛、创业服务之家擂台赛、乡镇(街道) 创业指导示范窗口评选、创业论坛等活动,推动大众创业提质扩面,带动就业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责任单位: 创业指导办公室、各乡镇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3、鼓励促进灵活就业。发挥区位优势,在平泉欢乐谷至公园里文化产业园步行街建立“平泉市零工市场”,建立“零工人才库”+“用工信息库”,开展“互联网+就业服务”、“新媒体+就业服务”等线上灵活就业服务。建立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保障机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引导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壮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范灵活就业服务管理,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4、强化就业失业预警。 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分析和预警,完善应对预案,做好政策储备,及时应对处置,坚决防范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开展“资金风险防控年”活动,实地进行综合评价,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政策惠民惠企实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失业保险中心)

(二) 关注重点群体,提供精准公共就业服务            

5、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五扩两增”服务举措【即:扩大企业招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招生入伍、就业见习规模,增加临时公益性岗位、增加学校教学助理岗位】,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组织本市高校对毕业年度学生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大招聘服务供给,举办校企云携手·昂扬毕业季、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校园行等系列活动, 帮助高校毕业生对接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组织“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发展。实施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提升毕业生就业本领,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年。(责任单位:人才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6、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发挥京津承劳务协作联盟作用,组织举办联合招聘,开展“点对点”输送服务,帮助农民工返岗复工、输出就业、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创业本领。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资金、力量、帮扶举措总体稳定;加大扶贫车间吸纳、劳务输出、公益岗安置等帮扶力度,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效。健全就业防返贫监测体系,突出做好易地搬迁和重点防贫对象就业帮扶,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 (责任单位: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7、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城乡妇女等群体就业。围绕家政、康养、社区服务等产业发展需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开展“金团助企”“巾帼建功”等系列活动,加强重点行业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开展岗位推介、创业孵化、职业指导等服务,引导融入全市产业发展体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责任单位:创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8、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落实落细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实施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做好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服务,及时足额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等保险待遇。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失业保险所、创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三) 聚焦发展需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9、大力开展“紫塞工匠”培育行动。 围绕我市“1+2”特色产业,突出“高精尖专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向,创新培训项目,拓展培训范围,升级培训层次,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退役军人专项培训计划、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计划和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等4个专项培训计划。调动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性,创新培训补贴政策落实机制,加强资金安全使用,确保完成补贴性培训不低于3453人次的目标任务,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互联网 +技能培训”,发挥线上培训机构作用,完善线上培训政策,落实培训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0、健全技能人才待遇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技能强市建设的安排部署,启动实施“承才计划”,培养振兴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提高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推动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兑现高技能人才各项福利待遇。(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1、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022年力争向省申报推荐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推荐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规模,全年培养新型学徒 190名。(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四) 开展创新争优,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12、打造“平才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在平泉市中心广场建设“平才市场”,联合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力机构,举办大型就业人才交流活动和跨省市劳务对接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打响平泉特色就业服务品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供给,灵活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统筹开展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列服务活动,做到“招聘日日有、活动月月新”,就业服务贯穿全年,搭建人岗精准对接匹配平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行动,鼓励支持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多样化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                                       

13、建立“三员”服务队伍。建立就业服务专员,主动对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立用工需求清单,全力做好用工服务;建立乡村振兴劳务专员(每个村配备一名),优化就业帮扶举措,健全就业防贫监测体系,帮助脱贫人口拓宽就业渠道,融入乡村产业发展;建立创新创业指导专员,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之家作用,针对城乡创业者开展精准创业帮扶,全面提升创业成功率和帮扶成效。(责任单位: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4、持续打造智能化信息平台。依托省市一体化业务系统,探索建立线上线下零工市场,稳步推进劳动力和企业用工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升人岗匹配效率.继续完善智能化创业服务系统,不断增加创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中心)

15、创建平泉特色“劳务品牌”。培育“平泉钻井工”“平泉食用栽培工”特色劳务品牌,与京津唐等地开展劳务品牌合作共建活动,扩大劳务品牌从业人员规模,实现就业规模质量双提升。 (责任单位: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四、进度安排

(一) 启动部署阶段 (2022年 1-2 月)。制定《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并组织实施。

(二) 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3-10月)。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强化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优化提升服务能力,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6月底完成全年任务的50%,10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三) 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12月)。开展自查评估工作,查漏补缺,认真进行梳理总结,积极做好省市考核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落实。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相关科室要把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作为重要民生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分管领导抓好具体实施,相关科室、单位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就业创业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政策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难度和突出问题。

(二) 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要建立台账清单,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时间任务同序进行。加强工作的督导调度,对于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执行不 力、进展缓慢的,进行批评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多媒体、自媒体等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进村入户等宣传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就业工作的影响力。深挖工作亮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 四) 规范资金管理,发挥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省、市就业 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制度规定,优化完善资金审核经办 流程,科学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提升人防技防水平,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扶持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附件1: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2: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附件1


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为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要求,扎实推进紫 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情况如下:

组  长:高玉新

副组长:常国锋 

李连生

贾鸿君

李树文

李书先

成  员:胡雁旗 

林子再 

曲海柱 

张晨光 

曹云飞 

韩玉林 

刘志刚 

张铁军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人社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人社局副局长

就业促进局副局长

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主任

就业促进局副局长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主任

创业指导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副主任

劳动关系和养保险科科长

失业保险所所长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

就业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研 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统筹谋划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 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行任务

清单台账管理。

3.建立月统计、季调度、半年督导、年底考核和不定期检查 工作机制,加强衔接沟通,强化协调配合,研究推进落实中的重 大问题,形成推进工作整体合力。

4.组织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定期研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

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5.及时跟进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报告有关情况。


解读文件:对《全面落实“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紫塞就业创业提质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解读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