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0/2023-0387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04-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3-04-18   16时19分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17日,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平政〔2023〕16号,以下简称《细则》),为方便贯彻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更好地理解执行《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细则》起草经历哪些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由平泉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起草《细则》形成初稿后,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

三、《细则》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细则》主要内容共八个章节,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四章运营及后期维护;第五章收益分配使用;第六章资产处置;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八章附则。


2023年4月18日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