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厉打击活畜注水注药专项行动的公告
2026-09-04   11时36分 浏览次数:

全县各畜禽屠宰场点、养殖场(户)、畜禽贩运经纪人、广大群众: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养殖、贩运、屠宰环节活畜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活畜注水注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养殖、收购、运输、待宰环节,严禁对活畜注水、注药或者注入水、胶体及其他物质;屠宰企业严禁屠宰已经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活畜,严禁为注水违法行为提供场地、工具、运输等便利条件。

二、强化执法查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动联查,加大养殖、贩运、屠宰全链条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力度。对查实存在活畜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1、对违法主体责令立即改正,对涉案畜禽及产品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

2、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3、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线索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活畜注水、注药等违法线索,对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依法处置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举报邮箱:pqsytzk@163 .com

举报电话:0314-757918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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