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2026-06-16   15时06分 浏览次数:

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16日,我市已完成对交办的第十四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已办结。

相关信访举报案件将持续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SD3D6PD1Z202606080002平泉市茅蓝沟乡五家村内散户养鸡场,常年往榆树林镇土洞子沟村二道沟三四处倾倒粪污,持续四五年至今未停。下雨后雨水冲刷鸡粪流入旱河。平泉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发现榆树林子镇土洞子村有2处堆放粪污地点。一处(A点)位于榆树林子镇土洞子村南山二道沟距乡道约80米处的坡地上,占地长15米,宽约5米。另一处(B点)位于该村下店南山距乡道50米处的山根树林旁,占地长20米,宽约6米。经调查核实,2024年秋季起,茅兰沟乡五家村养殖户王某租用土洞子村民王某新开荒地用作临时粪污贮存点(A点),不定期由宁城赵某某用车运送到内蒙古宁城等地处理利用。2025年秋开始,五家村养殖户梁某某与土洞子村民王某杰父亲协商一致,将养殖产生的粪污免费运送至王某杰的小片开荒地旁(B点),经自然堆积发酵后,由王某杰作为粪肥还田。因今年春夏降雨较多,A点存放的粪污有少量溢出到临时贮存点旁边的沟渠中。部分属实清除两个堆放点存放的畜禽粪污,恢复堆放点原貌。两个粪污存放点粪污已全部清运至贮粪场贮存,已恢复原貌。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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