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67006/2026-0713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2026-05-1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实施罚没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罚没财务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平泉市司法局和平泉市财政局对全市2026年度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机构)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罚没许可证件是执法机关取得罚没主体资格、领取罚没票据和据以实施罚没行为的资格证明,经平泉市司法局和平泉市财政局2026年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后,罚没许可证件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经审查确认市本级具有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共44个,分别是: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平泉市卫生健康局、平泉市公安局、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泉市气象局、平泉市财政局、平泉市烟草专卖局、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泉市交通运输局、平泉市应急管理局、平泉市水务局、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泉市审计局、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泉市统计局、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平泉市民政局、平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平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平泉市医疗保障局、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平泉市监察委员会和19个乡镇人民政府。
三、凡未经本年度罚没许可证件年检审查确认的部门和单位均不具备罚没主体资格,不得实施罚没行为,市财政局不予核发罚没票据;市司法局将认定其实施的罚没行为为违法行为,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出示或出示无效的罚没许可证件实施罚没行为的,有权拒绝,并可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 平泉市司法局 6081770 ;平泉市财政局 6025368。
平泉市司法局 平泉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3日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