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6/2026-0710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平泉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4-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公告
2026-04-30   09时49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对以下28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证件予以注销。

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举报电话0314-6081770,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信息表

姓名

执法证号

姓名

执法证号

翟海雁

03080154015

付育东

03088155012

国有丰

03080197157

李雅琳

03088130011

李奕衡

03080130009

左春风

03080119030

石  凯

03080117059

马占文

03080117062

潘丽娜

JD03088198025

钱树新

JD03088198026

韩立林

03080122019

张春旺

03080122020

李晓红

03080122021

刘松岩

03080197170

赵殿民

03080119018

董焕瑞

03080119009

李占国

03080119047

聂文静

03080119054

张祥琴

03080198089

姚  尧

03080122026

张旭东

03080122024

周艳慧

03080122023

王宏伟

03080122022

商玉杰

03080122017

于  湃

03088122007

于欣蕊

03080197085

杨  阳

03080197077

孟翔宇

03080197084

平泉市司法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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