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平泉市2026年第二批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通知
2026-04-02   10时12分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规范参与企业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承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承德市2026年第二批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函》的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6年第二批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平泉市依法注册的新车销售和二手车流通企业。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上午10时。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能够合法合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依法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企业优先选取。

(二)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能够持续稳定提供以旧换新政策服务。

(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及相关要求。

(四)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5年度被列入商务诚信重大风险名单,环保督察、消防、税务稽查、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以及存在违规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章影像;

(三)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备案通过截图;

(四)企业信用中国证明;

(五)企业经营场所、场地及设备设施照片;

(六)企业承诺书;

(七)专业人员名单;

(八)企业申请书(企业名称、法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营品牌、所属县区、近3年销售情况)。

五、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请于2026年4月8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平泉市行政中心327室。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杨  冀  于东华

联系电话:0314-6081633

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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