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3/2025-05503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成文日期: 2025-06-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平泉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市监函〔2025〕143号) 和《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结合企业信用分险分类监管机制,及旅游和文化工作的实际,我局决定开展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部门
参加本次“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有3个部门,分别为:旅文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由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联合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行业,经营主体为企业的(按照风险等级高的提高抽取比例,风险等级低的减少抽取比例的原则),抽查比例为70%;经营主体为个体户的,抽取比例为20%。艺术品行业,经营主体为企业的(按照风险等级高的提高抽取比例,风险等级低的减少抽取比例的原则),抽查比例为100%;经营主体为个体户的,抽取比例为50%。
三、具体抽查事项
旅文广电局抽查事项:出版物发行单位“双随机”抽查;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双随机”抽查;艺术品“双随机”抽查。
市场监管局抽查事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消防大队抽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 “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具体抽查计划及工作安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及时调整“两库”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对所抽取的主体,涉及3个部门,成立1个检查组,抽取6名检查人员。旅文广电局一人为组长,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检查人员认真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实地核查表》,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管理平台。全部检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平泉市旅文广电局市场科,并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时限内)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联系人:赵春光 联系电话:6082827
平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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