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适应税收管理新形势,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税收风险防控,更好地防范化解税收流失风险和执法、廉政风险,提升税源管理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分局工作职能及管辖范围进行调整自2024年10月1日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司特殊复杂事项税源管理机构及管辖范围
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南五十家子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杨树岭税务分局职能为专司特殊复杂事项的基层税源分局。
1.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南五十家子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域范围内中风险应对、纳税评估、特殊复杂事项等的专业化管理,特殊复杂事项由我局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理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
原所辖区域内的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平泉市党坝镇、平泉市桲椤树镇全部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小寺沟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平泉市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314-6082070
2.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杨树岭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域范围内低风险应对、纳税评估、系统自动触发的特殊复杂事项等的专业化管理,特殊复杂事项由我局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理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
原所辖区域内的平泉市杨树岭镇、平泉市台头山镇、平泉市青河镇全部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卧龙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平泉市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314-6082095
二、部分基层税源机构及管辖范围
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卧龙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黄土梁子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小寺沟税务分局的职能,负责除专司特殊复杂事项的基层税源分局承担的专业化事项外的其他涉税事项管理,包括对所辖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网格化服务、纳税辅导、日常基础管理、纳税遵从分析、中高风险筛查和预警、低风险提示提醒等。
1.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卧龙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平泉市卧龙镇、平泉市杨树岭镇、平泉市台头山镇、平泉市青河镇;原所辖区域内平泉市榆树林子镇、平泉市茅兰沟乡全部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黄土梁子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平泉市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314-6068851
2.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小寺沟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平泉市小寺沟镇、平泉市七沟镇、平泉市道虎沟乡、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平泉市党坝镇、平泉市桲椤树镇;原所辖区域内平泉市王土房乡全部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平青乐线小寺沟站东侧
联系电话:0314-6030114
3.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平泉市平泉镇、平泉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平泉市王土房乡。
办公地址:平泉市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314-6068852
4.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黄土梁子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平泉市黄土梁子镇、平泉市平北镇、平泉市北五十家子镇、平泉市柳溪镇、平泉市七家岱乡、平泉市榆树林子镇、茅兰沟乡。
办公地址:平泉市黄土梁子镇黄土梁子大街318号
联系电话:0314-6419049
自2024年10月1日起,因税务分局管辖范围调整而变更主管税务分局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按照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到相应分局办理涉税(费)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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