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职工门诊统筹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2024-07-08   10时43分 浏览次数:

根据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承医保字〔2022〕4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范围的通知》(承医保字[2022]91号)、《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保障试点范围的通知》(承医保字[2022]109号)、《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医养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承医保函〔2024〕8号)《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简化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条件和流程的通知>的通知》(承医保函〔2024〕12号),经过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确定平泉市邦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四店,平泉市邦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三店,平泉市永富大药房黄土梁子店,平泉迪凯丽康养医院4家医药机构为职工门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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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7天(公示期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314-6039921、6085980


平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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