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4-0339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编号: 平双随机办〔2024〕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13   16时47分 浏览次数:


 

各有关双随机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4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2024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12

 

附件1:

2024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根据《平泉市应急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机制,现决定在工贸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计宏伟任组长,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此次抽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二、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成员单位及抽查对象

结合抽查危险化学品及其相关企业实际,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市应急局牵头,联合危险化学品及其相关“双随机”部门抽查成员单位: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联合检查的对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按照风险等级高的提高抽取比例,风险等级低的减少抽取比例的原则),抽查比例3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个体,抽查比例为100%

(二)具体抽查事项

1.应急局抽查事项: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检查。

2.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抽查事项: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情况的检查。

3.市交通局抽查事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4.市场监管局抽查事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

5.市卫健局抽查事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6.市公安局抽查事项: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的监管;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的监管;对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的监管;对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的监管。

7.市消防大队抽查事项: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8.市气象局抽查事项: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2024612日至2024831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召开平泉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推动会,部署此项工作,制定抽查计划。

2.针对此次抽查事项,各联合抽查单位及时调整“两库”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

3.召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仪式,在市场主体库中现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所抽取的主体,涉及8个部门,成立1个检查组,抽取16名检查人员。应急局一人为组长,现场领取检查任务接收单,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4.实施现场检查。由: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各出动一台执法车辆;应急局召集各抽查成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5.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实行“一企一表”即《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现地核查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全部检查结束后,各检查部门将《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现地核查表及提交的材料交到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组档并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察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

联系人:尤永和  肖永锋      联系电话:6088687

 

 

 

 

 

 

 

 

 

 

 

 

 

 

 

 

 

 

 

 

 

附件2:

 

2024年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参加单位名单

 

  1.市应急管理局

2.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

3.市交通运输局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市卫生健康局

6.市公安局

7.市消防救援大队

8.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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