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议内容,我局对提案涉及的拖欠工程款治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扶持企业发展,培育企业自身竞争优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办理。
一、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专项治理。
省、市住建部门把治理工程款拖欠问题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推动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每年度针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未落实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问题;不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规定,未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问题;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问题等事项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处理。
二、持续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省、市持续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建筑业多元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提升建筑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明确六大方面17条具体举措,创新行业发展模式,提升企业内生动力,打造建筑业龙头企业,努力促进我省建筑业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发挥百亿级企业规模效应和集聚带动作用,带动相关专业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成就一批专业细分领域的龙头和优势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进行优势资源整合,找到立足点,占领细分缝隙市场。建立龙头和优势企业动态评选机制,选择一批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企业重点培育。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畅通民营建筑企业沟通渠道,保障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
二是大力推进建筑业行业改革,加快省内省外“双循环”,组织省内龙头企业与优势企业组建联盟,抱团发展,巩固省内市场占有率;引导省内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与央企、省外大型企业组建联盟,强强联合,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在全省全面推行招标“评定分离”,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还权于招标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确保资质审批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探索融信贷评级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建筑业企业采取差别化授信政策,解决建筑业企业发展融资难问题。探索“保函覆盖”机制,龙头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省内一张保函全省通用、一企一地一张保函的模式,试行优势企业全面保函替代。
四是推广建造新技术新模式,2021年各市培育1家建筑企业,建立以建筑信息模型(BIM)为基础的数字化中心。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20家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
五是积极培育产业工人,支持有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向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专业化作业企业转型,培育、提供合格的产业工人;搭建劳务用工平台,建立农民工实名制数据平台,完善用工信用双向评价机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支持建筑企业引进高技能专业人才,拓宽技能人才上升通道,促进行业发展。
六是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机制,对建筑市场主体实行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信用体系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倒逼企业转型。用信用评级推动全省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提升,在资质办理、保证金缴纳、差别化监管等方面给予差别对待。
三、加强企业人才培养,促进建筑业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一是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协会等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理念经验;大力培养引进技术管理人才,打造高、精、尖人才队伍;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和稳定就业,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促进我市建筑业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促进从业人员规范从业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在岗教育,注重质量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意识,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全面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是着力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理念经验;大力培养引进技术管理人才,打造高、精、尖人才队伍;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和稳定就业,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促进我市建筑业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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