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服务指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2024-04-01   16时08分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二、实施对象:

平泉市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四、实施部门及机构: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平泉市平泉镇福佑路,平泉市行政审批局2楼2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夏 季): 下午14:30-17:30

(冬 季):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一)  法定时限:35日

(二)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四)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五)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六)政府出资的项目。

   (二)不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不具有合法身份;

2.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3、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等。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平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号办理窗口:

1、平泉市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效果图、平立剖面图、建设项目明细、住宅项目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4、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

5、规委会文件。

6、人防工程审批文件。

7、保障性住房审批文件(平泉镇内,房地产开发住宅类项目)

(以上申报材料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平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单位向登记许可实施机关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并带齐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材料一并提交。

  (二)网上申报:

1、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平泉

2河北政务服务网-

(http://cdpq.hbzwfw.gov.cn/)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一、特别程序及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或邮寄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二楼2号办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14- 6085128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运行监管科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608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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