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4-0263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平泉建设规划》、《平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主线,以加强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国家首批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与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建立机制,推动学法常态化。将法治建设学习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履职,规范依法办事。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把分管业务当作用法的桥梁、把工作岗位当作用法的平台、把解决问题当作用法的核心,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法律应用于实践。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标尺。三是带头学法,发挥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依法办事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完成农业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认领和实施清单更新工作,编制了行政处罚“四清单”,同时,对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县级权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权责26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4项,其它权力2项。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涉农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2项制度规定,2022年以来全局共对农业项目招标、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核25件次,合法性审核3 件次,及时提出修改建议7次,有效提升了政府和部门涉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查找机关建设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机关单位工作考核、法治建设等1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确保了涉农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提升了机关工作的效能性。 推行监管名录制度。建立了监管对象名录,做到底数清楚。全市615家生产经营主体(其中:种养殖主体502家,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103家、畜禽屠宰企业10家)全部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实施动态监管。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进行公开。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根据我市实际,先期在畜牧兽医执法领域探索推行网格化制度,将全市畜牧兽医执法按“网格”形式划分为四个片区(中西片区、南片区、北片区、东北片区),实行分块管理组长负责制,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努力实现执法工作全覆盖。全年共立案查处案件7起,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起,移交公安1起,已结案5起,未结案1起。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后续处置机制。2022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抽查检查主体数量23家,开展部门内部联合抽查2次,抽查检查主体数量44家。二是构建规范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动物卫生监管平台、农产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强化监管数据治理,为规范监管行为等提供了有效支撑。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全流程网办。扎实推进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下发《平泉市农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文件,为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创造了条件。四是加强监管对象法制培训。县乡两级每年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监管名录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2023年全市共开展集中培训3次,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其中乡村两级监管人员550人次,农资经营户250人次。经营主体培训率达100%。五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承诺制度。统一印制种植业生产档案1000本,将禁限用农药清单(附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承诺书),统一向全市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发放,同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责任告知率达100%。
四、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强化示范监督,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审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提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规范化水平。强化示范监督:将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平泉市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根据农业领域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 ,丰富学习培训方式,并将学习培训成绩纳入年终岗位考核,确保全年执法人员培训课时40学时以上。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以“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行政执法“三乱”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处理到位,制定整改台账,防止发展成大问题,促进全体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 四是推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按全省统一标准建立了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共明确包容免罚事项14个,为“免罚清单制度”落实到位奠定了良好基础,使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为民,执法为企的服务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抓好以法治教育培训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政府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把教育作为常规手段,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按层级、分批次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有效提升法治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同时,把监管作为重要保障,对那些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养欠缺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诫勉谈话、严肃问责。二是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切实落实好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认真分析执法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好整改期限,对不按要进行整改落实、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倒追相关责任。三是不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同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通过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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