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民政局关于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
倡议书
2024-03-29   14时25分 浏览次数:

全市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现向全市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争做垃圾分类的坚定拥护者。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具体实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众文明素质的有效举措。全市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要带头遵守垃圾分类制度,倡导绿色办公,支持节能减排,倡导理性消费,做好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二、积极行动,争做垃圾分类的示范先行者。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要充分认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让垃圾分类融入日常生活,成为新的时尚,主动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充分发挥自身示范引领作用,组建垃圾分类志愿队伍,将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活动开展有机融合,设计创意公益项目,当好垃圾分类公益项目的先行者。

三、广泛宣传,争做垃圾分类的行动宣传者。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宣传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势,在各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等宣传平台,以“垃圾分一分 环境美十分”“垃圾分类树新风 共享绿色新生活”“垃圾分类一小步,低碳生活一大步”等主题宣传垃圾分类知识,重点向广大市民传达学习《习近平回信勉励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精神,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宣传普及《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发动广大市民参与“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活动。克服差不多和随意化,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主动作为,争做垃圾分类的监督引导者。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要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参与监督,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等环节的热点问题,主动献计献策;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主动劝导引导;对所在小区或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协助帮助。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为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平泉市民政局

2024年 3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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