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数据库系统性、图属一致性、系统关联性、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
2024-03-29   16时45分 浏览次数:

我市是否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数据库系统性、图属一致性、系统关联性、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

答:已实现。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详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结构等,涵盖空间要素属性结构表、非空间要素数据结构表以及属性值字典表,包括了不动产权利(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不动产权利人、登记类型等非空间属性信息以及地籍区、地籍子区、不动产单元、界址点、界址线、注记等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与数据相关图层和表内容。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包含已登记不动产的自然信息、权属信息、登记过程和登记结果等信息。地籍数据库包括不动产(已登记和未登记的)调查信息和登记结果信息。两个数据库通过不动产单元号紧密关联、实时更新,地籍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提供调查结果信息,登记结果信息应同步更新至地籍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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