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0/2024-0273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2-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城市管理工作不懈努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人员配置,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队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调整本局自由裁量权基准,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其中,行政处罚162项、行政许可9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报送编办和法制办审核,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制定本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建立“一单、两库”。认真学习新的“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市场主体进行认领和标记,对执法人员进行录入。做好平台的衔接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对园林绿化养护企业、燃气供热企业按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时依法有序开展。
切实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认识,认真梳理监管事项,加强对相关事项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的发布运行,有效提升了监管服务效能。
(三)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加强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推行电话预约制度。完善前期审批制度,后期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现有1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审批大厅,实现一窗口全程办理。且均在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压缩办理时限。其中犬类准养证办理已实现窗口办理,户外广告牌匾审批优化为咨询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切实打造了规范、高效、阳光的城市管理服务窗口。三是把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改进服务的重点,转变行政审批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出“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便民举措、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承德市2023年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完善执法制度,研究城市管理执法指引,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政策措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衔接。根据平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作执法课件,对乡镇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综合业务培训,并对有关乡镇违法建设的处罚程序及法律适用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乡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为有效的做好流动摊点的管理工作,结合平泉的实际采取了“管”、“疏”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管”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分级错时”管理模式,按照重点地段、严管路段、重要时段的不同,采取集中治理、定点管理和错时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强化八小时外执法力度,在每天早午晚上下班及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学校、公园、小区、商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地巡查值守,劝退店外经营、劝离流动摊贩,缓解交通拥堵,还路于民。“疏”是为鼓励发展地摊经济,解决部分市民就业和城区周边菜农自产菜售卖实际需求,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经过充分实地调研,取消了疫情过后自发形成造成交通拥堵和噪声扰民的兴林街早市,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新设立了滨河路广播局大桥以南、新兴街山水新城小区外、在建平泉市医院东侧、市人社局北奥体街北侧等四个地段的人行道上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加上原有的欢乐谷便民市场,实现了城市建成区内“东西南北中”都有摊能摆、有市可开的局面。
3、推行城市管理柔性执法。
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切实推进柔性执法在执法实践中落地生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等相关政策,执法队员在日常监管中以劝导、提醒为主,“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变“暂扣”为“服务”,告知流动摊主进入便民市场经营。通过行政指导、劝告、教育等方式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变“他管”为“自治”,实现“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转变。
2023年度,共查处流动摊点5300余人次、暂扣经营车辆及经营工具230余台次、店外经营1570余(处)次、店外堆放720余(处)次、门店乱张贴及乱涂画3380余张(处)、清理琥珀字50余处。
4、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承德市城市管理领域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平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相关执法单位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对查摆的行政执法案卷书写不规范,执法过程偶尔出现着装和用语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提高执法队伍能力。
根据平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23年行政执法“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执法队员积极倡导“721”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慎停工、慎罚款”“包容免罚”等相关要求进行巡查、检查,对存在违反《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流动摊点或门店等均以劝导为主,告知流动摊主进入便民市场经营,并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未发现存在“乱罚款”现象。
5、加强“两法衔接”。
我局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城管”的重要内容,将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两法衔接”系统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良性互动。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实施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事前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等、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等并及时公开;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事后公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本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工作制度》等要求,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按照制定的《法制员制度》,对法制审核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通知,对各执法科室、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对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罚缴分离是否到位等逐一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其尽快整改。
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与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责任追究制。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法律业务知识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学习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管理现场执法指引(试行)》等专业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依”,使执法检查公正化、规范化和有序化。
认真做好执法证件和执法辅助证件使用管理工作,对调出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进行注销,新入职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执法证件。按照省、市要求,组织执法证和辅助执法证持证人员进行网络培训和考试。在日常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执法人员执法佩戴执法证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队员正确行使执法职责。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局积极与人民法院及上级法制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及时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行政监督。
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考核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组织开展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全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队伍整体建设规范化。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案件按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积极推行听证、专家论证参与等行政案件审议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平泉市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的通知》,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重点普法任务提示函》的要求,组织职工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行政处罚程序等的学习,充分调动发挥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深化“八·五”普法工作,依据省、市有关“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6.5”、“12.4”等法制宣传日对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法制观念。切实落实“法律九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努力形成人人遵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有的市民城市意识不强,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高。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案件办理不够规范,集中处罚职能尚未全面实施。
九、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八·五”普法工作,落实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会议研讨等形式,对全局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专题培训。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载体,拓展法制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送法进社区、进企业,切实落实“法律六进”活动,努力形成人人遵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纳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要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推进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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