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拟注销登记公告
2024-02-05   10时27分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平编办字〔2023〕10号)文件精神,撤销平泉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其承担的职能收回机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平泉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晓丽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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