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王德磊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2023-09-14   17时06分 浏览次数:

因保管不善,王德磊(登记为义务人)将平泉市北城新区五号公馆5号楼1单元601室房屋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冀(2023)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07号)丢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经权利人同意,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1日17时前)向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泉市行政审批局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4日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