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1日17时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224室
联系方式: 6085029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崔鹏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平泉市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 | 13082313006JC00050F00000001 | 宗地面积200平方米/房屋面积104.17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1年10月批准建房 |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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