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6/2023-0391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2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2023-08-28   15时05分 浏览次数:


单位全称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

建设大厦

举报电话

0314-6082839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执法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执法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行政确认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队伍编制状况

本单位行政执法岗位编制35人,实有行政执法人员3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35人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执法职责

1.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全市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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