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0/2023-0448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平泉市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2023-08-2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泉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平泉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落实。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职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顺利实施。
2023年8月26日
平泉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8]6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的发展变化,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以平泉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为引领,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聚合效应,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实施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集中投入到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群众脱贫不返贫、不致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提升。
(三)必要性分析。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面对新任务和新需求,尤其需要发挥好主体作用,深入研究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确保整合资金“接得住、管得严、用的好”,确保资金投向最急需的方面和最关键的环节,以更精准的措施,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总体效果。通过实施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一是通过发展农业产业、支持产业园区建设配套设施、金融扶贫等项目,全面提升群众自主发展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不返贫;二是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渠道,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全面提升乡村振兴水平;三是通过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务工就业项目,鼓励、扶持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确保不出现因疫情造成致贫、返贫。
二、整合资金规模
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求,对各项涉农资金统筹谋划,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2023年,我市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34124.42万元,其中上级下达到我市的资金规模34124.42万元。上级专项资金中:中央资金19083.02万元,省级资金15041.4万元。经测算,计划整合中央、省财政涉农资金20014万元,占整合资金规模的58.65%。其中:
1.中央资金。计划整合中央资金7351万元,占到县中央资金总量的38.52%,占计划整合资金总量的21.54%。
2.省级资金。计划整合省级资金12663万元,占到县省级资金总量的84.19%,占计划整合资金总量的37.11%。
三、建设任务
在村级申请,乡镇审核、申报,相关业务部门实地踏勘、核查论证的基础上,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测算,确定了平泉市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建设项目,项目分为4类,计划实施项目249个。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资金5700.5万元。其中,脱贫村投入2478.05万元,非脱贫村投入3222.45万元。
(1)道路交通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313万元,其中,脱贫村626.05万元,非脱贫村1686.95万元。
(2)桥梁附属设施、河坝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21万元,其中,脱贫村90万元,非脱贫村31万元。
(3)照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22.5万元,其中,脱贫村275万元,非脱贫村547.5万元。
(4)环境卫生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40万元,其中,脱贫村40万元,非脱贫村200万元。
(5)电力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65万元。其中,脱贫村88万元,非脱贫村77万元。
(6)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59万元。其中,脱贫村980万元,非脱贫村680万元。
(7)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80万元。其中,脱贫村980万元。
2.项目内容。实施项目161个,其中,脱贫村计划实施51个,非脱贫村计划实施110个。
(1)道路交通项目。计划实施项目68个,其中,脱贫村19个,非脱贫村49个。
(2)桥梁附属设施、河坝项目。计划实施项目3个,其中,脱贫村2个,非脱贫村1个。
(3)照明项目。计划实施项目43个,其中,脱贫村14个,非脱贫村29个。
(4)环境卫生项目。计划实施项目12个,其中,脱贫村2个,非脱贫村10个。
(5)电力设施项目。计划实施项目4个。其中,脱贫村2个,非脱贫村2个。
(6)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计划实施项目29个。其中,脱贫村10个,非脱贫村19个。
(7)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实施项目2个。其中,脱贫村2个。
3.绩效目标。通过建设道路、桥梁、护路坝,解决68个村出行困难问题,群众1.5万户4.81万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303户、3236人受益;33个村街道照明, 群众1.12万户3.45万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071户、2810人受益;12个村建设公厕,群众2657户775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81户、689人受益;4个村电力设施提升,群众888户2711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146户、320人受益;28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59个村饮水维养项目,群众9048户2.6362万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618户、1700人受益;15个村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群众3200万户1.0万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30户、675人受益。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委统战部,相关乡镇。
(二)农业产业项目
计划投入资金13896万元,实施庭院经济、资产收益等产业项目79个。
——庭院经济项目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50万元。
2.项目内容。支持100户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种植、养殖等项目,产权归本户。
3.绩效目标。100户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增收。预计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
——资产收益项目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1161.00 万元。
2.项目内容。利用支农资金,实施资产收益项目75个。
3.绩效目标。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预计669万元左右。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开展公益岗位扶持、奖励补助,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预计650户、2400人直接受益。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统战部、相关乡镇。
——特色产业补贴项目2个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650万元。
2.项目内容。按照《平泉市2023年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一是对2023年实施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经果林提质增效、果品销售渠道拓展、食用菌销售渠道拓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等给予补贴,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享受补贴政策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照补贴金额成比例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每享受5万元补贴资金,带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不少于1人,连续带动3年,每人每年务工报酬不少于3000元,预计400户、1500人直接受益;二是2023年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出口创汇食用菌销售企业贷款贴息,根据平泉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平泉市2023年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出口创汇食用菌销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对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出口创汇食用菌销售企业贷款进行贴息,标准为每享受5万元贴息,带动脱贫劳动力不少于1人,每人每年务工报酬不少于3000元,预计140人直接受益。
3.绩效目标。促进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壮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相关乡镇。
——金融服务项目1个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35万元。
2.项目内容。对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项目的扶贫小额贷款给予贴息。对于5万元以下贷款,贴息标准为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额贴息。
3.绩效目标。支持100户左右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按照实际发生数据实贴息),扶持其发展致富产业,实现稳定增收。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各乡镇。
(三)就业帮扶项目
计划投入资金350.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项目7个。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3个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20.5万元。
2.项目内容。扶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3.绩效目标。补助1470人次(按实际申报人数据实补助)。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脱贫人口就业交通补贴项目2个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80万元。
2.项目内容。扶持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
3.绩效目标。对跨省、市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预计2000人受益(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一是跨省就业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400元/人;二是对在省内、承德市外跨市就业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为200元/人。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各乡镇。
——生产补贴、稳岗补贴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0万元。
2.项目内容。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生产补贴、稳岗补贴。
3.绩效目标。计划促进150左右人次就业务工。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技能培训项目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0万元。
2.项目内容。培训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800人次。
3.绩效目标。通过技能培训,增强800名农户发展产业、就业技能,实现稳定增收。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各乡镇。
(四)项目管理费项目2个
1.资金投入。计划投入整合资金67万元。
2.项目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3.绩效目标。推进全市项目顺利实施。
4.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程序根据资金扶持范围分为两大类分别进行管理。
第一类属于到户产业补助类项目。资金扶持范围包括:整合资金用于到户产业、贷款贴息、“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公益岗位、稳岗补贴等资金,此类项目由项目乡镇根据实际需求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市乡村振兴局核查梳理汇总进入市级衔接资金项目库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项目进度、验收结果,财政局按照《平泉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付资金。此类项目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项目申报。到户产业补助项目资金实行市、乡、村三级项目库管理。申报的项目一般情况下应从项目库中筛选。村民委员会及其它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将可以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资料提交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纳入乡级项目库,并按照市整合办的要求定期上报,纳入市级项目库管理。乡镇政府负责对项目基本要件(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地点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进行批复,并将批复文件下达乡镇和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二)项目实施。一是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计划批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撤销的,需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向领导小组提出变更或撤销请示,经批复后予以变更或撤销。二是要推进政务公开,项目实施乡镇要将本年度项目资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收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完善整合资金社会监督机制。乡镇在具体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必须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或包村干部)参与。各乡镇、村都要成立项目实施监督小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全程监督。
(三)项目验收。各乡镇负责组织到户产业补助类项目监督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乡镇根据有关验收办法,组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项目验收组,及时对已完成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成员应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项目通过验收后,由乡镇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对乡镇验收项目进行抽验。
(三)报账管理。市财政部门按照项目批复、项目验收结果,拨付项目资金到市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严格按照相关资金报账制度进行报账。
第二类整合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类、农业产业等类项目。实行专业项目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到项目、资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此类项目严格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项目申报。各乡镇根据本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工作需要,谋划项目,并分类上报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乡镇上报的项目需求统计表进行实地踏勘,核实上报项目的可行性及真实性,剔除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按照项目的合规性、必要性,确定必要可行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脱贫群众参与情况和联结机制等,纳入本部门项目库,同时反馈给乡镇纳入乡镇项目库。各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项目库中选取最迫切需要实施的项目,制定本部门年度计划,并形成汇报材料及附表,上报整合办,提出年度项目申请。凡需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都必须是进入项目库的储存项目,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资金计划下达。整合资金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汇报材料和提出的年度项目资金申请及附表,进行分类汇总,汇总后提交到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经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议定后,整合办根据议定的项目内容向相关部门下达资金计划。
(三)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资金计划要求,组织相应资质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部门各自负责对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聘请有关专家在技术、质量、投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上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办公室备案。
(四)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项目批复后,由项目实施责任部门组织项目实施相关工作。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土建工程、设备物资、技术服务等,全部采取市场化运作,实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运作。
一是公开招标。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这两类项目必须招标。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这几类项目必须招标。
另外,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二是政府采购。采购货物、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设区市级40万元(含)以上、县级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采用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五)项目实施。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负责辖区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实施、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
2.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撤销的,需由各部门按规定程序向市整合资金领导小组提出变更或撤销请示,经批复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3.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整合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属于招标投标范围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对项目投资金额大或技术性强的项目,可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管。项目建设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资金报账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单位要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4.市整合资金领导小组负责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批和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市财政按照资金计划批复和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验收结果安排拨付项目资金。
(六)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工程建设内容、规模、资金使用等情况在受益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群众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竣工报告、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及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2.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验收办法,组建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项目验收组,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应进行实地验收和资料审查。工程验收后,验收组成员应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3.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相关部门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办公室备案。
(七)资金拨付。市财政部门按照资金计划下达后相关行业部门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验收结果安排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承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平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报账管理。
(八)项目绩效考核。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均纳入绩效考评对象,对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1.绩效评价目标和内容:总体绩效目标是促进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收入增加情况。具体评价指标内容包括: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资金使用效果、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等。
2.绩效评价程序:
⑴项目单位自评:项目主管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对已完成项目实施和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告内容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实施的项目绩效评价,对于不按实际盲目评价,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⑵绩效评价复核: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绩效评价项目单位的相关数据和项目资料,并可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复核评价。
⑶总结绩效评价结果:市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评价结果,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绩效评价效果显著的,给予支持和鼓励,对于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的给予政策调整或取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整合资金的参考依据。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由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相关办法的制定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资金捆绑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和整合作用,实现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建立整合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议,推进落实整合资金试点工作,加快资金整合相关项目建设进度。
(三)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平泉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市级层面,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资金专栏”、扶贫项目群等公开公示平台,将整合资金政策、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脱贫攻坚项目库、整合资金使用方案、整合资金项目批复、资金拨付等公开公示;乡镇层面,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公开公示。通过各级平台,将涉农资金政策性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扶贫项目资金来源、用途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资金监管。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把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五)完善监督检查。由市督考办牵头,会同财政、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实施项目质量优、效果好,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落实快、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和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违反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规定,整合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整合工作开展不到位,项目实施质量差、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变更或撤销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平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泉市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3.平泉市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清单;
附件1:
平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何会岭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孙大光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永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蒋国强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马春龙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付占兴 市财政局局长
王冉昌 市审计局局长
李海忠 市发改局局长
苗培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翟海燕 市林草局局长
岳树民 市水务局局长
付立国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高玉新 市人社局局长
王彦达 市住建局局长
董博涵 市民政局局长
王 力 市卫健局局长
鲁文学 市教体局局长
姚 雷 市交通局局长
苏振中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马云鹏 市旅文广电局局长
张国臣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徐志军 国网平泉供电分公司经理
杨宗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明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 任: 马春龙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主任: 杨 明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宗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附件2:
附件3:
2023年平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村项目清单 (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为支持脱贫村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实施地点 | 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 | 申报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进度计划 | 责任部门 | 备注 |
总 计 | 16791.55 | 139 | |||||||
一 | 基础设施项目 | 合计 | 2478.05 | 51 | |||||
(一) | 道路交通 | 小计 | 626.05 | 19 | |||||
1 | 黄土梁子镇双河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黄土梁子镇双河社区 | 硬化道路3990平米(1330米,宽3.0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02户386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8户82人受益。 | 38.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黄土梁子镇小龙潭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黄土梁子镇小龙潭村 | 硬化道路1962.5平米(785米,宽2.5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30户76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3户10人受益。。 | 19.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 | 七沟镇东升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东升社区 | 道路硬化5831平米,(长2345.2米、宽2.5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28户44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32户94人受益。 | 52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 | 七沟镇东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东庄村 | 道路硬化3220.5平米,(长1253米、宽2.5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97户425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33户,102人受益。 | 28.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 | 七沟镇圣佛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圣佛庙村 | 道路硬化1800平米,(长500米、宽3.5米)厚0.18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06户425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8户62人受益。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杨树岭东王杖子5、6、7组 | 道路硬化2433平米,(长801米、宽3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81户198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5户7人受益。 | 21.2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 | 卧龙镇碾子沟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卧龙镇碾子沟村 | 道路硬化5733平米,(长2031米、宽2.5-3.5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326户863人受益,其中,脱贫户77户126人和监测户1户1人受益。 | 49.1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8 | 青河镇清河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青河社区 | 道路硬化1555平米,(长496米、宽3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60户13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户13人受益。 | 14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9 |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 | 道路硬化4200平米(长1400米,宽3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20户50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8户30人受益。 | 39.5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0 | 茅兰沟乡长胜沟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茅兰沟乡长胜沟社区 | 硬化道路4911平米,长1828米,宽2.5米、3.0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72户178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9户28人受益。 | 45.5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1 | 柳溪镇辽河源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柳溪镇辽河源社区 | 道路硬化3000米,长1200米,宽2.5米,厚0.15米。农户35户95人收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5户20人受益。 | 29.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2 | 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桲椤树社区 | 硬化道路8897.6平米,其中混凝土路5055.5平米,厚度15-18cm,水泥砖砖3836.1平米,厚度6cm。产权归村集体。农户610户1856人收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58户213人受益。 | 81.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3 | 北五十家子镇单营子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北五十家子镇单营子村 | 道路硬化2183.5平米,长873.4米,宽2.5米,厚0.15米。产权归村集体。农户430户156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62户147人受益。 | 21.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4 | 平泉镇赵杖子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平泉镇赵杖子村 | 道路硬化1566.5平米(长597米、宽2.5-3.5米),厚0.15米;农户75户276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5户12人受益。 | 4 |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冀财农[2022]173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
15 | 七家岱乡大地村修路及护坡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家岱乡大地村 | 道路硬化3200平米,厚15cm;护坡176米。农户49户128人受益,其中,脱贫户4户8人,和监测户4户6人受益。 | 54.46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6 | 七沟镇崖门子村修路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崖门子村 | 1500平米,厚15cm。农户51户17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6户12人受益。 | 14.74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7 | 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 | 4250平米,,厚15cm(拆除旧路面537平米)。农户580户158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47户86人受益。 | 40.4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8 | 青河镇营子村硬化道路项目 | 基础设施 | 青河镇营子村 | 2500平米,厚15cm。农户236户936人受益,其中,脱贫户18户37人受益。 | 24.3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9 | 道虎沟乡刘家店村道路硬化项目 | 基础设施 | 道虎沟乡刘家店村 | 1825平米,厚15cm。路基拓宽挖土方1460立方。农户320户94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35户83人受益。 | 19.6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二) | 桥梁、河坝 | 小计 | 90.00 | 2 | |||||
1 | 七沟镇东六沟护路护地坝项目 | 基础设施 | 六亩地沟;公交站至冷水血鱼养殖场 | 护路护地坝800米,全村13个组565户,2018人受益,其中脱贫户19户56人。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统战部 | |
2 | 桥梁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 | 平泉镇赵杖子村、北五十家子镇南梁子村 | 平泉镇赵杖子村桥梁引道203米,档墙120米;北五十家子镇南梁子村桥梁引道213米,档墙100米。 | 70.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三) | 农村照明 | 小计 | 275.00 | 14 | |||||
1 | 龙潭社区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黄土梁子镇龙潭社区 | 安装8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28户39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5户140人受益。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崖门子社区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崖门子社区 | 安装10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281户84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2户110人受益。 | 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 | 圣佛庙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圣佛庙村 | 安装5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56户60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7户62人受益。 | 1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 | 茅兰沟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七沟镇茅兰沟村 | 安装5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275户1013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61户164人受益。 | 1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 | 凌河源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台头山镇凌河源村 | 安装100盏太阳能路灯。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370户110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1户90人受益。 | 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 | 庙后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卧龙镇庙后村 | 太阳能路灯6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36户371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20户27人受益。 | 1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 | 老爷庙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道虎沟乡老爷庙村 | 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636户1849人受益,其中,脱贫户74户203人受益。 | 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8 | 范杖子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榆树林子镇范杖子村 | 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450户150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55户325人受益。 | 1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9 | 桲椤树社区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 | 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213户745人收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26户76人受益。 | 2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0 | 单营子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北五十家子镇单营子村 | 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05户36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0户120人受益。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1 | 南坡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北五十家子镇南坡村 | 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190户51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24户83人受益。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2 | 东窝铺村照明项目 | 基础设施 | 青河镇东窝铺村 | 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每盏预计2500元,产权归村集体。农户90户35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4户33人受益。 | 1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3 |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路灯项目 | 基础设施 | 平北镇白池沟社区 | 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农户70户28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15户20人和监测户2户7人受益。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4 | 南五十家子镇姜杖子村路灯安装项目 | 基础设施 | 姜杖子村 | 安装路灯150盏,全村375户,1021人受益。有效改善群众出行照明问题 | 3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四) | 环境卫生 | 合计 | 40.00 | 2 | |||||
1 | 丁杖子村公厕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 | 道虎沟乡丁杖子村 | 建设42平米公厕1个。产权归村集体。农户395户102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24户46人受益。 | 20 |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冀财农[2022]141号 | 2023年10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薛杖子村公厕建设项目 | 基础设施 | 柳溪镇薛杖子村 | 建设42平米公厕1个。农户15户28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5户28人受益。 | 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0月 | 乡村振兴局 | |
(五) | 电力设施 | 88.00 | 2 | ||||||
1 | 黄土梁子镇梁后村电力配套项目 | 基础设施 | 黄土梁子镇梁后村 | 安装315KVA变压器1台。产权归村集体。农户450户144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2户104人受益。 | 56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榆树林子镇南台子村电力设施项目 | 基础设施 | 榆树林子镇南台子村 | 新安装100KVA变压器。产权归村集体。农户300户885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73户160人受益。 | 32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六)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 379.00 | 10 | ||||||
1 | 榆树林子镇半截沟6组安全饮水项目 | 基础设施 | 榆树林子镇半截沟 | 新打井1眼,新建井房1座、新建60立方蓄水池1座,潜水泵1台,闸阀井1座、铺设主管路1550米。农户75户217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4户24人受益。 | 37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2 | 榆树林子连云海社区安全饮水项目 | 基础设施 | 榆树林子连云海社区 | 新打井1眼,配套水泵1套,农户5户25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户2人受益。 | 8 |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冀财农[2022]172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3 | 烧锅杖子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 基础设施 | 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 | 新打井1眼,新建井房1座、潜水泵1台,闸阀井1座、铺设主管路255米。农户23户68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户1人受益。 | 12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4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安全饮水项目 | 基础设施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 | 新建30立方蓄水池1座,新打井1眼,铺设管路600米,农户37户141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5户21人受益。 | 18 |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冀财农[2022]172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5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安全饮水项目 | 基础设施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 | 更新引流井1眼、新建30立方蓄水池1座、闸阀井1座、铺设主管路403米。农户29户93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3户5人受益。 | 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6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安全饮水项目 | 基础设施 | 杨树岭镇东王杖子村 | 新打井1眼,新建井房1座、配套水泵1套,铺设主管路228米,农户33户12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4户8人受益。 | 16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7 | 东升社区三义庙安全饮水项目 | 基础设施 | 东升社区三 | 新打井1眼,新建井房1座,新建30立方蓄水池1座,水泵1台、建闸阀井1座、铺设主管路1200米。农户49户166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2户31人受益。 | 25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8 | 庙后村自来水补水井 | 基础设施 | 卧龙镇庙后村 | 新打井1眼,新建井房1座,建闸阀井1座,水泵1台铺设主管路60米。农户44户11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7户9人受益。 | 8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9 | 山湾子村饮水安全工程 | 基础设施 | 王土房乡山湾子村 | 新打井1眼,新建井房1座,新建30立方蓄水池1座,水泵1台、闸阀井1座、埋设主管路850米。农户27户13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户1人受益。 | 21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10 | 饮水维养工程 | 基础设施 | 相关乡镇 | 对全市19个乡镇59个行政村的87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维修机井7眼,大口井13眼,闸阀井11座,井房6座,蓄水池5座,维修主管路1.28万米工程受益人口1.98万人,并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巡查,确保工程正常发挥效益,受益人口达12万人。 | 214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0月 | 水务局 | |
(七) | 示范区基础设施 | 980.00 | 2 | ||||||
1 | 示范区12个村庄提升提升生产生活条件项目 | 基础设施 | 党坝镇党坝社区、永安村、小寺沟镇桥西村、姚杖子村、小寺沟村、黑山口社区、南五十家子镇会州城社区、后甸子村等 | 党坝镇党坝社区道路两侧排水管、盖板更换维修,硬化道路6000平方米,安装路灯100盏;永安村修建桥梁1座。小寺沟镇桥西村、姚杖子村、小寺沟村等村,硬化道路或铺砖8000平方米,排水渠1000米,路灯100盏。南五十家子镇后甸子村修河坝716米,会洲城社区硬化道路2000平米。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道路、排水、农村照明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益农户2800户, 其中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等群体185户。 | 68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14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示范区3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基础设施 | 南五十家子镇大杨杖子村 | 埋设输水主管6120米,分支管路3300米,入户管路22000米,建集中供水阀井70座,入户安装436户;提升436户1526人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其中脱贫户45户120人。 | 30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14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二 | 农业产业发展 | 合计 | 13896.00 | 79 | |||||
(一) | 庭院经济项目 | 50.00 | 1 | ||||||
1 | 庭院经济项目 | 到户产业 | 全市各乡镇 | 扶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养殖等致富产业,每户扶持不高于5000元。 | 5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二) | 资产收益项目 | 11161.00 | 75 | ||||||
1 | 七沟镇东庄村设施蔬菜暖棚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镇东庄村 | 新建100m×8.5m×4.2m蔬菜暖棚2栋,60m×8.5m×4.2m暖棚2栋,40m×8.5m×4.2m暖棚1栋,50m×8.5m×4.2m暖棚3栋。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5.4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9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七沟镇头杖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镇圣佛庙村(产权归头杖子村) | 新建50m×10m发菌棚1栋,50m×11m出菇棚7栋。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3.6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6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 | 七沟镇上平房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镇圣佛庙村(产权归上平房村) | 新建50m×10m发菌棚1栋,50m×11m出菇棚7栋。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3.6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6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 | 七沟镇圣佛庙村设施菜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镇圣佛庙村 | 新建标准化设施暖棚5栋(100m×8.5m×4.5m)。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5.7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9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 | 七沟镇天龙乳业有限公司久露杏仁露扩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天龙乳业有限公司 | 购买生产杏仁露机器设备。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24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4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 | 七沟镇银窝沟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镇银窝沟村 | 建设50m×9.6m出菇棚31栋,40m×9.6m出菇棚4栋,60m×11m发菌棚5栋,57m×10发菌棚1栋,60m×10m发菌棚1栋,67m×11m发菌棚2栋,340平方米冷库。园区附属设施,机器采购设备。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28.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48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 | 黄土梁子镇西山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 | 新建发菌棚14个50m×12m,出菇棚45个50m×11m,冷库200平,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28.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47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8 | 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 | 新建发菌棚14个50m×12m,出菇棚42个50m×11m,冷库200㎡,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27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45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9 | 黄土梁子镇西山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西山村 | 新建标准发菌棚3个50m×12m,出菇棚6个50m×11m,完善水电配套,建设冷库100㎡。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4.9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82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0 | 黄土梁子镇龙潭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龙潭社区 | 新建标准发菌棚3个81m×12m,出菇棚5个41m×11m,完善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4.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1 | 黄土梁子镇北三家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北三家村 | 新建标准发菌棚3个50m×12m,出菇棚8个50m×11m,完善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4.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2 | 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苏达营子村 | 新建标准发菌棚4个42m×12m,出菇棚10个42m×11m,完善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杨杖子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5.8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98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3 | 黄土梁子镇双河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双河社区 | 新建发菌棚5个50m×12m,出菇棚12个50m×11m,冷库100平,水电及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8.4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4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4 | 平泉镇6村联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泉镇南岭村 | 南岭村大桥下西侧新建发菌棚6栋、新建出菇棚50栋。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分别归东南沟村、于营子村、哨鹿沟村、红山嘴村、小道虎沟村、房身沟村等6个村集体所有,资产由惠农公司代管。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1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30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5 | 平泉镇南岭村物流仓储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泉镇南岭村 | 盆窑沟沟口高标准物流库房1500平米。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7.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6 | 平泉镇四合元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泉镇四合元村 | 新建发菌棚4栋、新建出菇棚10栋。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5.4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9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7 | 平泉镇东南沟村设施菜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泉镇东南沟村 | 新建日光温室大棚6个及水电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4.8万元,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8 | 杨树岭镇樱桃沟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杨树岭镇排杖子村(产权樱桃沟村) | 新建出菇棚5个(50*11),新建发菌棚1个(62*12,建设冷库150平方米,装袋设备一套及配套水电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7.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19 | 杨树岭镇槽辗沟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杨树岭镇纪家营(产权槽辗沟村) | 冷库120平方米,64m*12m发菌棚2栋,60m*12m发菌棚1个,50m*11m出菇棚5栋,51m*11m出菇棚3栋,57m*11m出菇棚1栋,40m*11m出菇棚1栋,水利电力配套设备等。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7.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0 | 杨树岭镇五道梁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杨树岭镇纪家营(产权归五道梁子村) | 新建出菇棚6个(50*11),新建发菌棚2个(50*12),120平米冷库,配套水电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4.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1 | 台头山镇何杖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台头山镇凌河源村 | 新建发菌棚2座(50*12*4.5),出菇棚5座(3座50*10*4.3,2座55*10*4.3)及水利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5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2 | 北五十家子镇南梁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家子社区(产权归南梁社区) | 建设食用菌发菌棚3个,54m×11m,出菇棚9个,54m×11m,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7.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5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3 | 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家子社区设施暖棚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北五十家子社区承德天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蔬菜暖棚7个,10m×85m,及完善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7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1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4 | 北五十家子镇南坡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北五十家子镇南坡村 | 建设食用菌出菇棚9个50m×11m,发菌棚2个,50m×11m,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7.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5 | 北五十家子镇头道营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北五十家子镇头道营子村 | 新建标准发菌棚2个,50m×11m,出菇棚9个,50m×11m,及相关水电配套管护房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7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5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6 | 茅兰沟乡雹神庙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茅兰沟乡雹神庙村 | 新建出菇棚6座(50m×11m)及水利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5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7 | 茅兰沟乡前营子村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茅兰沟乡茅兰沟社区 | 建设出菇棚8座(50m×11m)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6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8 | 茅兰沟乡永盛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茅兰沟乡长胜沟社区 | 建设双拱出菇棚7座(50m×11m),发菌棚3座(50m×11m),及配套水电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29 | 卧龙镇庙后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卧龙镇庙后村 | 新建发菌棚6栋,新建出菇棚23栋,新建保鲜库300平方米,园区彩钢管护房及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1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3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0 | 卧龙镇沙坨子村食用菌园区建设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卧龙镇沙坨子村 | 建设双拱出菇棚15栋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1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1 | 卧龙镇头道沟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卧龙镇头道沟村 | 1、新建冷库一座520平;2、新建烘干房一座450平;3、新建双拱出菇棚8栋;4、新建发菌棚2栋。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13.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2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2 | 卧龙镇碾子沟村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泉市卧龙镇碾子沟村 | 新建1栋发菌棚,10栋出菇棚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1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3 | 卧龙镇沙坨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卧龙镇沙坨子村 | 建设出菇棚35栋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15.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26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4 | 卧龙镇下洼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卧龙镇下洼子村 | 出菇棚6栋,保鲜库100平米,及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6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5 | 卧龙镇洼子店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卧龙镇洼子店村 | 1、新建标准出菇棚18栋,2、标准发菌棚2栋。3、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4、建设冷库一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9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5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6 | 王土房乡东北沟社区食用菌园区烘干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王土房乡东北沟社区 | 购置15P烘干机5台及相关配件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5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7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7 | 桲椤树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桲椤树社区 | 新建高标准四季出菇棚9栋,建设100m2冷库一栋,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9.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16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8 | 桲椤树社区郝杖子食用菌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桲椤树社区 | 新建标准出菇棚17栋,发菌棚7栋,建设200m2冷库一栋。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1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2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39 | 桲椤树镇食用菌产业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桲椤树社区 | 新建标准出菇棚17栋,发菌棚7栋,安装变压器250KV.A设施,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1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2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0 | 桲椤树社区毛家沟食用菌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桲椤树社区 | 新建标准出菇棚7栋,标准发菌棚2栋,建设50m2冷库一栋,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1 | 七家岱乡雹神庙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家岱乡雹神庙社区 | 建设发菌棚6个(50m×10m)、出菇棚10个(50m×10m)和相关水利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7.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12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2 | 七家岱乡杜岱营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家岱乡杜岱营子北河套 | 建设发菌棚4个(50m×10m)、出菇棚7个(50m×10m)和相关水利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8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3 | 青河镇营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青河镇营子村 | 建设发菌棚2个,50m×11m,出菇棚1个,65m×11m,210平方米冷库一座,和相关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7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4 | 青河镇田杖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青河镇营子村 | 建设发菌棚2个,54m×11m,出菇棚6栋。65m×11m,和相关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7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5 | 青河镇松树台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青河镇营子村 | 建设发菌棚2个,54m×11m,出菇棚6个,65m×11m,和相关水电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4.2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7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6 | 道虎沟乡刘家店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道虎沟乡刘家店村 | 新建单拱发菌棚5栋(50*11*4)、双拱出菇13栋(50*11*4)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8.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14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7 | 道虎沟乡广兴店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道虎沟乡广兴店社区 | 新建单拱出菇棚6栋(70*9*4),单拱发菌棚1栋(70*12*4),新建冷库1座150平方米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8 | 道虎沟乡双峰社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道虎沟乡双峰村 | 新建双拱出菇棚1栋(70*11*4),出菇棚2栋(60*11*4);单拱发菌棚5栋(60*11*4),新建冷库1座100平方米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49 | 道虎沟乡李家梁子村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道虎沟乡大营子村 | 新建双拱出菇棚9栋(60*11*4),生产用房3个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0 | 道虎沟乡丁杖子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道虎沟乡丁杖子村 | 新建双拱出菇棚5栋(50*11*4),单拱发菌棚2栋(50*11*4)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5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1 | 平北镇太平梁社区电力设施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北镇太平梁社区 | 平泉市众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装新200kv变压器一台。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2.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4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2 | 平北镇北房身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北镇北房身村 | 建出菇棚10栋,发菌棚2栋,完善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3 | 平北镇小沟村智慧农业种植示范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北镇小沟村 | 高标准智慧暖棚7栋。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4 | 柳溪镇柳溪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柳溪镇柳溪社区 | 新建出菇棚6个(50*11*4.5)发菌棚2个(50*11*4.5),及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6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6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5 | 榆树林子镇果树园村果品蔬菜冷库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榆树林子镇果树园村 | 建设200平米、165平米冷库各一个。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58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6 | 榆树林子镇付家湾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榆树林子镇付家湾子村 | 新建高标准食用菌出菇棚6栋(50*11*3.5),冷库50平1个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3.48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5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7 | 榆树林子镇郑家杖子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榆树林子镇郑家杖子村 | 新建双拱标准化食用菌大棚9栋(50*10*3.5),冷库100平1处及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每年按投入财政资金的6%提取收益5.4万元。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边缘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 | 9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8 | 党坝镇党坝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党坝镇党坝社区 | 新建食用菌发菌棚10个,出菇棚26个,冷库1座,水电设施配套。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1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30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59 | 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食用菌菌棒车间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 | 建设菌棒生产车间1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8.64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44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0 | 柳溪镇柳溪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柳溪镇柳溪社区 | 建设发菌棚5座,出菇棚10座,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5.4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9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1 | 茅兰沟乡前营子村食用菌园区配套项目 | 资产收益 | 茅兰沟社区 | 建出菇棚7个,长50米,宽11米,高4.5米。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前营子村集体所有,按扶贫资金6%提取3.1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监测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全村17个组603户,1712人受益,其中脱贫户83户160人,监测户1户2人。 | 52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统战部 | |
62 | 道虎沟乡广兴店社区暖棚建设项目 | 资产收益 | 广兴店社区 | 建暖棚2个(长45米,宽9.5米,高4.6米)。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扶贫资金6%提取1.08万元,作为村集体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监测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项目实施后,受益群众37户68人,其中带动脱贫户3户4人直接受益。 | 1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统战部 | |
63 | 道虎沟乡大营子村发菌棚建设项目 | 资产收益 | 大营子村 | 建长50米,宽11米,高4米钢架单层发菌棚3栋。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扶贫资金6%提取1.14万元,作为村集体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监测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全村553户1730人受益,其中脱贫户43户84人受益。 | 1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统战部 | |
64 | 七家岱乡大地村食用菌园区配套项目 | 资产收益 | 大地村5组 | 建120平米冷库一座,发菌棚3个。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扶贫资金6%提取1.62万元,作为村集体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监测户设置公益岗、生活扶持、奖励补助、以及建设村内小型公益事业等。项目建成后带动20户42人,脱贫户17户,34人受益。 | 27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统战部 | |
65 | 党坝镇党坝社区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党坝镇党坝社区 | 建设发菌棚5座,出菇棚17座,冷库3座及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1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96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6 | 七沟镇东六沟村食用菌园区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七沟镇东六沟村 | 建设发菌棚5座,出菇棚16座等水电等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11.76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2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7 | 黄土梁子镇梁后村旱稻加工生产设备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黄土梁子镇梁后村 | 购买粮食加工设备一套、冷藏保鲜库(30m*14m)一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7.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2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8 | 平泉镇4村联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资产收益 | 平泉镇红花沟村 | 建设发菌棚4个,出菇棚14个,300平米冷库1座,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分别归4个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12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2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69 | 杨树岭镇2村联建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资产收益 | 杨树岭镇东大庙村 | 建设发菌棚3个,出菇棚7个,100平米冷库1座,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分别归2个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6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1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0 | 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搬迁安置区)食用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 资产收益 | 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 | 建设发菌棚1座,出菇棚7座,水电配套设施。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按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每年提取6%收益3.48万元,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安排扶贫劳务岗、劳务奖补、无劳动能力生活补贴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 | 5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1 | 党坝镇食用菌设施菜高标准生产示范园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 资产收益 | 党坝镇庄河庆村、大吉口村、围场沟村、山子后村 | 新建发菌棚5栋、双拱出菇棚15栋及水电配套设施,新建10个设施暖棚及水电配套设施,购置全自动双筒双膜装袋机5台、灭菌柜3台、灭菌架120套。其中:1.在庄河庆村新建发菌棚4栋(50m×11m),双拱出菇棚7栋(50m×11m),及水电配套设施;2.在山子后村购置全自动双筒双膜装袋机2台,灭菌柜3台,灭菌架120套;3.在大吉口村建设10个设施暖棚(80m×8.5m)及水电配套设施;4.在围场沟村新建发菌棚1栋,出菇棚8栋,购置全自动双筒装袋机3套及水电配套设施。产权归村集体。带动周边90户以上农户发展食用菌产业或进入园区务工就业。每年提取收益39.6万元由村集体二次分配,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设置公益岗、劳务奖补及无劳动能力户生活补贴。每年扶持脱贫户或监测户400户以上。 | 66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14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2 | 小寺沟镇食用菌高标准生产示范园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 资产收益 | 小寺沟镇黑山口社区、河沟子村、水泉村、小寺沟村、佟杖子村 | 建设双拱食用菌出菇棚82栋、发菌棚14栋、200平米冷库及水电配套设施。其中:1.在黑山口社区建设双拱食用菌出菇棚28栋(50m×11m)及水电配套;2.在河沟子村建设双拱食用菌出菇棚29栋(50m×11m),发菌棚7栋(50m×11m)及水电配套;3.在水泉村建设双拱食用菌出菇棚2栋(50m×11m),双拱食用菌出菇棚5栋(35m×11m),发菌棚2栋(50m×11m),200平米冷库及水电配套设施;4.在小寺沟村建设双拱食用菌出菇棚10栋(52m×11m),发菌棚3栋(52m×11m)及水电配套设施;5.在小寺沟村佟杖子建设食用菌出菇棚8栋(52m×11m),发菌棚2栋(52m×11m)及水电配套设施。产权归村集体。带动周边30户以上农户发展食用菌产业或进入园区务工就业。每年提取收益41.4万元由村集体二次分配,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设置公益岗、劳务奖补及无劳动能力户生活补贴。每年扶持脱贫户或监测户773户以上。 | 69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14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3 | 示范区服装加工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 资产收益 | 小寺沟镇胡杖子村、南五十家子镇干沟子村 | 示范区服装加工扶贫车间资产收益项目。包括:1.小寺沟镇胡杖子村购买缝纫机等设备;2.南五十家子镇干沟子村购买数控弹簧成型机1台,铜芯气动碰焊机2台,数控切割机1台,数控液压卷圆机1台,数控电动缝纫机40台,旋转360度电脑花样机5台。产权归村集体。每年提取收益6.6万元由村集体二次分配,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设置公益岗、劳务奖补及无劳动能力户生活补贴。每年扶持脱贫户或监测户216户以上。 | 11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14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4 | 南五十家子镇食用菌示范园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 资产收益 | 南五十家子镇西水泉村、姜杖子村西南山社区、大杨杖子村、小马杖子村 | 新建发菌棚12栋、出菇棚52栋、冷库420平米及水电配套设施。其中:1.在西水泉村新建发菌棚6栋(50m×11m),出菇棚23栋(50m×11m),冷库200平米及水电配套设施;2.在姜杖子村建设食用菌出菇棚9栋(50m×10m),100平方米冷库;3.在西南山社区建设出菇棚9栋(45m×10m),发菌棚3栋(60×11m)及水电配套设施;4.在大杨杖子村建设出菇棚7栋(50m×11m),发菌棚3栋(50m×11m),120平米冷库及水电配套设施;5.在小马杖子村建设出菇棚4栋(70m×9m)及水电配套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每年提取收益33.6万元由村集体二次分配,主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设置公益岗、劳务奖补及无劳动能力户生活补贴。每年扶持脱贫户或监测户560户以上。 | 56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14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75 | 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资产收益项目 | 资产收益 | 在13个村,建设、完善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主要用于村集体自有产权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房屋、库房、冷库等设施的新建扩建,临街商铺购置,采暖设备、空调设备、监控设备、货架展柜、冰箱冷柜、电脑、打印机、收银机等相关设备的购置。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经营管理。自主经营的,所有收益归村集体所用;外包经营或出租的,每年按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额度的6%向村集体缴纳资产收益,收益由村集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 20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市供销社 | ||
(三) | 产业发展 | 2650.00 | 2 | ||||||
1 | 特色产业补贴项目 | 产业发展 | 全市各相关乡镇、村 | 对2023年实施的食用菌基地园区建设、食用菌产业科技创新,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经果林提质增效,农业品牌建设等给予补贴,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受益主体按照享受奖补金额成比例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不包括农业品牌建设、食用菌产业科技创新等),标准为每享受5万元奖补资金,带动脱贫劳力(含监测户)不少于1人,连续带动3年,每人每年务工报酬不少于3000元。 | 60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 | |
特色产业补贴项目 | 产业发展 | 全市各相关乡镇、村 | 155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
2 | 2023年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出口创汇食用菌销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 产业发展 | 相关乡镇 | 根据平泉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平泉市2023年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出口创汇食用菌销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对食用菌深加工企业、出口创汇食用菌销售企业贷款进行贴息,标准为每享受5万元贴息,带动脱贫劳动力不少于1人,每人每年务工报酬不少于3000元。 | 50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市供销社 | |
(四) | 金融服务 | 小计 | 35.00 | 1 | |||||
1 | 贷款贴息资金 | 金融服务 | 全市各乡镇 | 为脱困户、监测户贷款给予贴息扶持。预计贴息100户左右(按照实际发生数据实贴息),扶持其发展致富产业。对于5万元以下贷款,贴息标准为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额贴息。 | 35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三 | 就业帮扶 | 合计 | 350.50 | 7 | |||||
(一) |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 220.50 | 3 | ||||||
1 | 2022秋“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 技能提升 | 全市各乡镇 | 2022秋季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雨露计划”预计补助700人次(按实际申报人数据实补助)。每个学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 105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9月 | 乡村振兴局 | |
2 | 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补充) | 技能提升 | 全市各乡镇 | 补助脱贫家庭学生70人。每个学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 10.5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9月 | 乡村振兴局 | |
3 | 2023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 技能提升 | 全市各乡镇 | 2023春季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雨露计划”预计补助700人次(按实际申报人数据实补助)。每个学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 105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二) | 交通补贴 | 80.00 | 2 | ||||||
1 | 脱贫人口就业交通补贴 | 就业帮扶 | 全市各乡镇 | 对脱贫户及监测户劳力外出务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省外务工每人补贴300元,市外省内务工每人补贴200元,县外市内务工人员每人补贴100元。 | 5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人社局 | |
2 | 跨省市交通补贴项目 | 就业帮扶 | 全市各乡镇 | 对脱贫户及监测户劳力外出务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省外务工每人补贴300元,市外省内务工每人补贴200元,县外市内务工人员每人补贴100元。 | 30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人社局 | |
(三) | 生产补贴、稳岗补贴 | 10.00 | 1 | ||||||
1 | 生产补贴、稳岗补贴项目 | 就业帮扶 | 全市各乡镇 |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生产补贴、稳岗补贴,预计促进150人就业(以实际申报验收带动人数为准),扶持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企业或园区2023年带动脱贫户进驻园区务工10人以上,脱贫户劳动力每人每年工资5000元(不含)以上,每带动1人补贴企业或园区500元;每人每年工资10000元(不含)以上,每带动1人补贴企业或园区1200元;每人每年工资20000元(不含)以上,每带动1人补贴企业或园区2500元。 | 1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四) | 技能培训 | 40.00 | 1 | ||||||
1 | 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 就业帮扶 | 全市各乡镇 | 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技能培训800人。 | 40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55号 | 2023年12月 | 人社局 | |
四 | 项目管理费 | 合计 | 67.00 | 2 | |||||
(一) | 管理费 | 项目管理费 | 项目管理费 | 用于项目设计、验收等。 | 58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2]136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
(二) | 管理费 | 项目管理费 | 全市各乡镇 | 用于项目设计、验收等。 | 9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冀财农[2023]47号 | 2023年12月 | 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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