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承办字(2023)第196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7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承德县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非常好,站位很高,问题把握的也很准,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平泉市聚焦乡村全面振兴、提高集体经济收入,以党建引领,探索出一条“全市统筹,党委研究、支部引带、群众参与”的集体经济发展之路,让平泉从原来的集体经济空壳村多、收入少的变为了2021年的5万元以下村仅有28个,集体经济10万元以上占全市的58%,达到百万以上的村有9个。2022年末全市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9%。
1、健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设。2018年完成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全市241个村(社区)全部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管理村级经济事务,2021年开始指导各乡镇村顺利完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各村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监事会,指导各乡镇村按农业部统一制订的《示范章程》修改各合作社原章程,将所有村经济合作社全部改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各乡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证换证工作,所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实现了名称及法人变更,核发了新登记证,各村目前正在从原来由村委会管理村级财物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村级财物的转变。
2、多方筹措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多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对接村级集体经济资金,2022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争取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700万元,用于14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争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项目30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三是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704万元,支持全市48个村发展食用菌、设施菜等产业,不断夯实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3、规范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一是印发《平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 [2018]48号)、《平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平政 [2018]49号)、《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平台安全运行的通知》(平政办[2021]53号)、《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平农字 [2023]28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二是建立“平泉智慧农经信息平台”用于村级财务电子记账,资金转账监管等,实现科技管控;三是每年一次进行村级清产核资,要求各村对村级所有新增资产,特别是项目资产纳入账内管理,记入全国清产核资系统,并做好各项资产资源的有效盘活利用,增加集体收入。四是结合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抓好盘活闲置宅基地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投资形成的村级各项资产的监管和有效利用。
4、千方百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平泉市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三级书记”项目,出台了《平泉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22年平泉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平泉市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抽调市相关部门精干力量,成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台账、挂图作战、四级联动,制定5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排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落实责任人。每季度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网格长调度会及时掌握动态,做到乡镇统筹规划、研究解决村、组反馈困难和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一村一档”建立详实档案,“一村一策”采取整治措施;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村书记的星级化管理测评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设立奖励机制,确保集体经济专人专抓、管理有序、产出效益。
采取了(1)自身挖潜,各村充分利用本各项闲置资产资源,利用我市食用菌、设施菜产业发展优势,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增加集体收入。(2)项目推动。利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资产收益项目资金等各类项目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党坝镇2022年智能菌棒生产示范区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智能化菌棒厂示范区项目日产10万棒,年产1800万棒,年生产总值可达5400万元,实现净利润185万元,可带动全镇14个村26户贫困户生产经营食用菌,安排贫困户就业15人,安排剩余劳动力25人就业,实现收入124万元,可辐射带动周边小寺沟镇、南五十家子镇、七沟镇等周边乡镇食用菌产业发展。(3)合作社驱动。2022年利用2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和村级有效链接,可增加集体收入30余万元。(4)试点带动。2022年利用我市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县的有利机会,大力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实现农民集体双增收。2023年准备利用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建立农民农村财产权益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制度,盘活各村闲置宅基地,加强财政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有效利用,增加村民财产收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下一步,以村级资源资产、政府投资、扶贫资金、涉农财政项目投资等为依托,通过资产资源发包、建设物业对外出租、提供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确保村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实现集体、农民双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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