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结余支持资金进一步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服务水平,增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我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承办主体:
一、项目标准及支持内容:
(一)项目标准:能够提供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工、配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相关服务。
(二)支持内容:主要支持预冷、多温区存储、低温加工、冷藏保温车辆、低温物流箱等设施、设备。
(三)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30%的比例予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但最高不超过356.9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相关材料齐全。
(二)能够与我市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达成合作,优先、优质、优惠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加工等服务。
(三)根据申报时间先后和申报企业基础条件优劣,择优确定承办主体,额满为止。
三、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一)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8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项目申请、建设方案,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申报材料请于8月8日下午5:30前报市发展和改革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孟祥玉,电话0314-608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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