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4/2023-0323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3-05-2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公安行政执法须现场出具的法律文书样本
式样一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时 分止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地点: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人: ,单位及职务:
; ,单位及职务:
被盘问人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民族: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被盘问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向被盘问人宣读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对人民警察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有权申请继续盘问人回避。
3、有权为自己辩解。
4、对人民警察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5、有权核对笔录(如果被盘问人没有阅读能力,人民警察应当向其宣读)。如果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6、有权对错误的继续盘问申请国家赔偿。
当场盘问、检查情况记录如下(包括对被盘问、检查人提出的问题及其回答情况,携带的财物名称、种类、型号、数量及当场检查情况等)/继续盘问内容记录如下(包括被盘问人的家庭情况、主要经历、有无前科及继续盘问情况等):
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样。
被盘问人(签名或捺指印):
年 月 日 时 分
对被盘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注明原因: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式样二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审 批 表
公 盘审字〔 〕第 号
拟继续盘 问人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 月 日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 |||||||||||||||
户 籍 所在地 | 健康 状况 | ||||||||||||||||
现住址 | 电话 | ||||||||||||||||
工作单位 | 电话 | ||||||||||||||||
当场盘问、 检查情况 | |||||||||||||||||
继续盘问 理 由 | |||||||||||||||||
继续盘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承办人 | 承办单位 | ||||||||||||||||
公安派出所意见 |
(公安派出所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 ||||||||||||||||
备 注 |
式样四
***公安局
暂 存 物 品 清 单
公 存物字〔 〕第 号
物品持有 人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
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 继续盘问 审批表编号 | |||||
户籍所在地 | ||||||
现住址 | ||||||
工作单位 | ||||||
暂存物品编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特征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物品持有人(签名 或捺指印): 年 月 日 |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暂存物品处理情况: 物品持有人(签名 或捺指印):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暂存物品持有人,一份附卷。
式样五
***公安局
继 续 盘 问 登 记 表
公 盘登字〔 〕第 号
被盘问人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
年龄 | 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 民族 | |||||||
户籍所在地 | |||||||||
现住址 | 电 话 | ||||||||
工作单位 | 电 话 | ||||||||
有无外伤 | 暂存物品清单编号 | ||||||||
被继续盘问原因 | |||||||||
继续盘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入候问室时间 |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入候问室。 被盘问人(签名 候问室值班民警 或捺指印): (签名): | ||||||||
承办人(本人签名) | 承办单位 | 批准人 | |||||||
处理结果 | 于 年 月 日 时 分释放或转为 。 被盘问人(签名 承办人 或捺指印): (签名):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 ||||||||
备 注 |
填表人(候问室值班民警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式样六
***公安局
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
公 盘延审字〔 〕第 号
被盘问人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健康 状况 | |||||||||||||
现住址 | 电话 | |||||||||||||
工作单位 | 电话 | |||||||||||||
继续盘问通 知书编号 | 首次延长继续盘问 时限审批表编号 | |||||||||||||
延长继续盘 问时限理由 | ||||||||||||||
延长继续盘 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 | |||||||||||||
承办人 | 承办单位 | |||||||||||||
承办单位 意 见 |
(公安派出所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 |||||||||||||
县、市、旗公 安局或城市公 安分局意见 |
(县、市、旗公安局或 城市公安分局印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 |||||||||||||
备 注 |
此表须附在《继续盘问审批表》和首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时
《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后
当场处罚决定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现住址或者单位地址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决定给予 的处罚。 执行方式 :□当场训诫 □当场收缴罚款 □被处罚人持本决定书在十五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办案人民警察 □附:收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所属公安机关备案。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二) 公安行政执法法律文书样本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证据保全决定书 X公( )证保决字〔 〕 号
当事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或者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住址及联系方式 因调查 一案,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进行扣押、扣留/延长扣押、扣留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场所、设施、财物予以查封/延长查封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存地点为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决定对下列物品进行抽样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 规定,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证据保全清单
公安机关(印) 当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证据保全清单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物品特征或者场所地址 | 备注 | ||
当事人或者见证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办案单位(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执行告知单位 告知人
被告知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 处罚前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对被告知人的陈述和申辩可附页记录,被告知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附上,并在本告知笔录中注明)
答:
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 听证告知
公安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要求听证?
答:
对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将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听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十日内举行听证。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时 分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X公( )听不受字〔 〕 号
: 你(单位)因 一案,提出举行听证要求,本机关经审查认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举行听证通知书 X公( )听通字〔 〕 号
: 本机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听证会,请按时出席。听证申请人(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终止听证。 特此通知。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通知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听 证 笔 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内容记录(可加页)
听证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代理人
证人
听证员
听证主持人
记录员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听 证 报 告 书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后认定的案件事实及处理意见和建议
听证主持人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不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违法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对 予以收缴,对 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决定书正文载明以下内容:
1.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违法事实和证据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证人不愿意暴露姓名的,应当注意保密);
3.法律依据;
4.处罚种类及幅度(包括对外国人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5.执行方式及期限(包括当场训诫、当场收缴罚款、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送拘留所执行以及合并执行的情况,对罚款处罚,要注明逾期不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的标准和上限);
6.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及对被处罚人的其他处理情况;
7.不服本决定的救济途径;
8.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及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及决定日期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X公( )行罚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以及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之规定,现决定 。 执行方式和期限 。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 清单共 份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达被侵害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特征 | 备注 | ||
被处罚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X公( )缴字〔 〕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物品持有人 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特征 | 物品处理情况 (发还的,由接收人签名) | ||
物品持有人、见证人
年 月 日 | 保管人
年 月 日 | 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责令 通知书 X公( )责通字〔 〕 号
: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述违法行为:
。 根据 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予以改正。 □立即停 。 □在 年 月 日前改正或者整改完毕,并将结果函告我单位。在期限届满之前,你(单位)必须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 X公( )拘审决字〔 〕 号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 □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 □有非法居留嫌疑 □有非法就业嫌疑 □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嫌疑 □其他 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嫌疑人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执行场所及地址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拘留审查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 X公( )解拘审决字〔 〕 号
被拘留审查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拘留审查决定书文号 拘留审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 □案件处理完毕 □不应当拘留审查 □被限制活动范围 □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决定解除拘留审查。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拘留审查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拘留审查人,一份交执行单位,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 X公( )限范围决字〔 〕 号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患有严重疾病 □怀孕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 □未满十六周岁 □已满七十周岁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嫌疑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不得离开 的区域; 二、在传唤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嫌疑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被限制活动范围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遣送出境决定书 X公( )遣送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 □有不准入境情形 □非法居留 □非法就业 □其他需要遣送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遣送出境,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 年内不准入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被遣送出境人,一份交执行单位, 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驱逐出境决定书 公驱出决字〔 〕 号
违法行为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之规定,决定驱逐出境,并注销其有效出境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 。 被处罚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本决定为最终处理决定。
公安部(印)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三份,一份交违法行为人,一份交执行宣布单位,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催 告 书 X公( )催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为 。 履行方式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金额和给付方式)。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催告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X公( )强执决字〔 〕 号
被处理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因你(单位)经催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决定(决定书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条第 款 □其他法律 之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强制执行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执行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执行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代履行决定书 X公( )代履决字〔 〕 号
当事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联系方式 因经催告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公安机关于 年 月 日 作出的 行政决定 (决定书文号 )中的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由 于 年 月 日代履行。 代履行方式 代履行费用预算 元(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之规定,由你(单位)承担。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强制执行申请书 X公( )强执申字 〔 〕 号
人民法院: 我局于 年 月 日作出 的行政处理决定(决定书文号 ),经依法催告(催告书文号 公( )催字〔 〕 号),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未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对以下事项强制执行: 。
附:1、行政处理决定书 2、当事人的意见 3、催告书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附卷。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公务用枪持枪证核发
配备公务用枪(弹药)审批等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样本
以枪支、弹药运输许可为例
行政许可案卷卷宗
(封 面)
年度枪弹运输许可第 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
设 定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30、31、48条 |
法定实施机关: |
申 请 人 名 称:
本 机 关 受 理 时 间:
本 机 关 决 定 时 间: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样本同样适用于公务用枪持枪核发,配备公务用枪(弹药)审批,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民用枪支持枪许可,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等事项。
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序号 | 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许可文书 | 页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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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15 | |||
16 | |||
17 |
行政许可申请书
编号:
(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
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
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许可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 )
2、携行枪弹申请书( )
3、射击运动枪弹携运申请表( )
4、邀请函
5、携运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编号:
申请人 | 单位 |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职务 | |||||||
地 址 | 电话 | ||||||||||
公民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电话 | |||||||
工作单位 | 家庭住址 | ||||||||||
申请时间 | |||||||||||
申请事项 | |||||||||||
受理时间 | |||||||||||
承 办 人 拟 办 意 见 |
承办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审 批 意 见 |
年 月 日 |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编号:
许可事项 | |||
受送达人 | 送达地点 | ||
送达人 | 送达日期 | ||
送达文件名称 | 送达文件文号 | ||
送 达 方 式 | |||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
代收人及代收原因 | |||
备注: |
跨设区市集会游行示威行政许可
法律文书样本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登记表
递交申请时间 | 活动方式 | ||||||||||||||||||
申请情况 | 负责人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目的: | |||||||||||||||||||
参加人数 | 维持秩序人数 | ||||||||||||||||||
起止时间 | |||||||||||||||||||
使用音响 | |||||||||||||||||||
使用车辆 | |||||||||||||||||||
集合地 | 解散地 | ||||||||||||||||||
集会、游行示威路线: | |||||||||||||||||||
集会、游行示威场所 | |||||||||||||||||||
使用标语、口号内容: | |||||||||||||||||||
备注: |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受理凭证
X公(治)集受字[ ]第 号
____________:
你于 年 月 日申请的
现已受理,预计 个工作日办完。您有何要求或需询问有关问题,请与 联系,咨询电话:
申请材料目录:
欢迎您对于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不予受理决定书
X公(治)集不受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申请承办的
活动,本机关经审查认为:
根据 第 条第 项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决定书
X公(治)集许字[ ]第 号
活动名称 | |||||
活动地点 | |||||
起止时间 | |||||
申请人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件 种类及号码 | |||||
联系电话 | |||||
批准人 | 批准时间 | ||||
承办人 | 办理时间 |
存根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决定书
X公(治)集许字[ ]第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 条第 项,经对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举办的 活动进行审核,现决定予以许可,同意该活动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 举办。
请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不予许可决定书
X公(治)集不许字[ ]第 号
活动名称 | ||||
活动地点 | ||||
起止时间 | ||||
申请人 | 职务 | |||
身份证件 种类及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不予许可 理 由 | ||||
批准人 | 批准时间 | |||
承办人 | 办理时间 |
存根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不予许可决定书
X公(治)集不许字[ ]第 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 条第 项的规定,经对你申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 举办的 活动,决定不予许可。
不予许可的理由如下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办人,一份附卷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集会游行示威呈批表
名称 | |||||
时间 | 地点 | ||||
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
| |||||
集会游行示威目的:
| |||||
集会游行示威组织方式及相关情况:
| |||||
承办单位意见 |
承办人: 年 月 日 | ||||
签(章)名: 年 月 日 | |||||
局领导意见 |
签(章)名: 年 月 日 |
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许可
法律文书样本
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案卷卷宗
年度 承( )公交(核) 号 (准) 号
(年度、核字编号由受理部门填写,准字由省厅交管局填写)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许可 | |
设 定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第115条 《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条 | |
法定实施机关: |
申请单位:
车辆牌号:
证件编号: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决定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
案卷目录
序号 | 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许可文书 | 页号 | 备注 |
1 | □ 受理决定书 □ 受理决定书存根 | 3 | |
2 | □ 不予受理决定书 □ 不予受理决定书存根 | 4 | |
3 | 核 查 笔 录 | 5 | |
4 | □ 补正告知书 □ 补正告知书存根 | 6 | |
5 | □ 许可决定书 □ 许可决定书存根 | 7 | |
6 | □ 不予许可决定书 □ 不予许可决定书存根 | 8 | |
7 | 相关法律文书及安装使用证送达回执 | 9 | |
8 | 安 装 使 用 证 办 理 审 批 表 | 10 | |
9 | 反映车牌号、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式样照片 | 11 | 粘贴 后部 |
10 | 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申请书 | 12 | 粘贴 后部 |
11 |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13 | 粘贴 后部 |
12 | □ 其他: | 14 | 粘贴 后部 |
13 | 15 | ||
14 | 16 |
注:其他项可装订通过邮寄送达的邮寄凭证等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受理决定书
(存 根 联)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提交的车牌号为冀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现予受理, 请于 月 日将车辆开到 接受核查,特此通知。
申请人(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剪……切……线……………………………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联)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提交的车牌号为冀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现予受理,请于 月 日将车辆开到 接受核查,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不予受理决定书
(申请人联)
编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你单位向我机关提交的牌号为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申请,经审查该事项: □ 不属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范围;□ 未在本省登记的车辆 □ 其他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 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剪……切……线……………………………
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不予受理决定书
(存根联)
编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你单位向我机关提交的牌号为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申请,经审查该事项: □ 不属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范围;□ 未在本省登记的车辆 □ 申办车辆未办结登记手续、领取号牌;□ 其他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政府或XX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核 查 笔 录
编号:
车辆牌号及车型: 车属单位: 车辆使用性质: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地点: 交警支、(大、总)队
核查人:1、 执法证编号(警号): 2、 执法证编号(警号):
一、申办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使用证的申请材料真实性、齐全性、有效性核查
1、车辆外观照片:车辆牌号 □能反映( □未反映;外观标志图案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标志灯具式样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照相角度 □对 □不对)
2、申办车辆网上查询核查情况:□车辆正常 ( □逾期未检验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3、其他(或相关情况说明):□ 。
二、对车辆及标志图案、标志灯具、警报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核查
1、车辆核查:□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与登记一致 □与登记不一致 □模糊无法默认。
□ 车辆检验情况:□ 按规定参加检验 □ 未按规定参加检验
2、车辆外观:□ 车身颜色、标识、字样符合规定;(□ 颜色 □ 标识 □ 字样 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警车管理规定》、《车载电子警报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有关规定)。
3、标志灯具:□ 符合规定;□ 颜色 □ 式样 □ 安装位置 不符合规定。
4、警 报 器:□ 音调符合规定;□ 未屏蔽与车辆使用性质无关的音调。
5、其他(或相关情况说明):□ 。
6、对实地核查情况,申请人(经办人)确认签字: 。
三、核查结果
□ 1、经核查,申办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车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式样及颜色和警报器音调及升压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 2、经对提交材料和实地核查,存在划“×”项问题。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由核查部门填写。符合规定的在对应项前“□”划“√”,存在问题的在对应项前“□”划“×”)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补正告知书
(存 根 联)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 日,经本机关对你单位提交的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核准有关材料和车辆外观颜色、标志图案、警报器音调声压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 □提交的材料 □车辆 □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 存在划“×”项(见核查笔录复印件)问题,请按照规定 □ 补正相关材料 □ 检验 □ 改正并使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要求,再行申办。
被 告 知 人(签字): 联系电话:
(核查部门) 年 月 日
(此联由受理部门根据核查笔录情况制作。根据核查发现的情况在对应项前“□”划“√”)
…………………………… 剪……切……线……………………………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补正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 日,经本核查部门对你单位提交的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申办材料和车辆外观颜色、标志图案、警报器音调声压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 □提交的材料 □车辆 □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 存在划“×”项(见核查笔录复印件)问题,请按照规定在 □ 补正相关材料 □ 检验 □ 改正并使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要求,再行申办。
特此告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核查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牌号为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核准的申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0章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1款、《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提交的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送达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剪……切……线……………………………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存根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牌号为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核准的申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0章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1款、《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提交的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送达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
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存根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申办牌号为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的申请, 经审查, 存在
问题,不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0章规定的条件、标准 □ 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单位)提交的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行政许可。
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剪……切……线……………………………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申办牌号为 的 (厂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的申请,经对审查,存在:□ 车属单位不具备执行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特定工作任务的工作职责、职能;□ 不属于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车辆范围的;□ 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模糊无法辨认的;□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与登记不一致的;□ 车辆喷涂的标志图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警报器音调属非本类车辆专用音调的;□ 未屏蔽与本类车辆警报器音调无关的音调的;□ 标志灯具颜色不符合规定的;□ 标志灯具式样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规定参加检验;□ 存在 不予许可情形,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 □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0章规定的条件、标准和 □ 第 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批准你(单位)提交的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 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年 月 日
(此联由审批部门根据核查情况填写,不予许可理由已在对应项前的“□”处打“√”)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 |||||
许可事项 | 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使用许可证件及相关文书 | ||||
送达人 | 送达 地点 | ||||
文书名称 | 送达方式 | 文书编号 | 份数 | 送达时间 | 受送达人签收签字 |
□ 受理决定书 | □直接 □邮寄 □委托 □其他 | 年 月 日( 时 分) | |||
□ 不予受理决定书 | □直接 □邮寄 □委托 □其他 | 年 月 日( 时 分) | |||
□ 补正告知书 | □直接 □邮寄 □委托 □其他 | 年 月 日( 时 分) | |||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直接 □邮寄 □委托 □其他 | 年 月 日( 时 分) | |||
□ 不予许可决定书 | □直接 □邮寄 □委托 □其他 | 年 月 日( 时 分) | |||
□ 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 | □直接 □邮寄 □委托 □其他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备 注 |
办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审批表 | ||||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审核的相关人员填写) | ||||
受 理 | 承办人意见 |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对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拟制作 □受理决定书;存在:□不属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范围;□未在本省登记的车辆 □申办车辆未办结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其他 的情形,拟制作 □ 不予受理决定书。 请 审核。 承办人签字: 执法证号(警号): 年 月 日 | ||
审核人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核查 | 承办人意见 | 经对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车辆及外观标识图案、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拟将信息上传: □ 市交警支队 □ 省交管局 收到回传信息后制作准予许可决定书; 承办人签字: 执法证号(警号): 年 月 日 | ||
经对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发现:□提交的材料 □车辆 □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 存在划“×”项(见核查笔录),拟制作补正告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请 审核。 承办人签字: 执法证号(警号): 年 月 日 | ||||
经对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查,发现:□ 车属单位不具备执行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特定工作任务的工作职责、职能;□ 不属于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车辆范围;□ 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模糊无法辨认;□ 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与登记不一致;□ 未改正或经改正未达到标准要求,□其他 ,拟将信息上传 □ 市交警支队 □ 省交管局,收到回传信息后制作 □ 不予许可决定书。请 审核。 承办人签字: 执法证号(警号): 年 月 日 | ||||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设区市交警支队对县(市)上报申请的审查、审核意见 | 已对 县(市)交警大队,审查的申办车辆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并对其他受理、实地核查等上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拟上报省交管局。请 审核。 承办人签字: 执法证号(警号): 年 月 日 |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审核人应为交警部门主管领导或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在审核日期上加盖单位行政章。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行政许可
法律文书样本
行政许可案卷卷宗
( 封 面 )
年度( )第 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设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法定实施机关:
申请人名称:
本机关受理时间:
本机关决定时间: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归档时期: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序号 | 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许可文书 | 页号 | 备注 |
1 | 购买申请表 | ||
2 | 申请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 ||
3 | 销售方有关资质材料 | ||
4 | 购销合同 | ||
5 |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
6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7 |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执 | ||
8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 |||||
县(区)公安局初审编号: | |||||
申请购买单位/人 | 名称/姓名 | 安监资质号 | |||
地址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供货单位 | 名称 | 安监资质号 | |||
地址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经办人 | 姓名 | 电话 | |||
身份证号 | |||||
购买化学品 | 名称 | 列管类别 | |||
用途 | 数量 | ||||
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单位,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基本工艺路线、单耗、年需求量、物料平衡情况; | |||||
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单位,上次购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消耗、节余存储情况; | |||||
申请购买单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 |||||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 2、购买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供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订货单的复印件 5、合法使用需要说明 6、购买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申请购用单位声明: 我单位(及本人)委托 同志到你单位办理购用易制毒化学品业务,保证将购用的易制毒化学品( )全部按合法用途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进出库房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视情节轻重,我单位(及本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区)公安局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省厅禁毒总队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法人身份证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经办人身份证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法人承诺书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化学品合法使用说明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法人身份证 |
资质备档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购销合同
单位名称 | |
文件类型 | |
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
公许受字[ ] 第 号
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现决定予以受理。
河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年 月 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第一类非药品类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申请,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现向你(单位)颁发,送达第一类非药品类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证件。
河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编号:
许可事项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明 | ||
受送达人 | 送达地点 | ||
送达人 | 送达日期 | ||
送达文件名称 | 送达文件号 |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明 | |||
送达方式 | |||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 |||
代收人及代收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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