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2/2022-0253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8-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2022-08-09   09时37分 浏览次数:

出台背景

为高质量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承德市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承德市水务局三部门于2022年7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承发改农经〔2022〕407号)文件。为加强我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管理,确保建设任务高标准完成,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22〕88号)文件。

主要内容

文件共四部分。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1、市发改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做好监理和工程招标、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工作,会同市林草局、水务局统筹推进工程建设、质量管控、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2、市林草局、市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作业设计、行业技术指导、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检查验收、档案资料归档等工作。

3、各乡镇要在工程建设中的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给与支持。

三、规范建设程序

1、制定年度计划。

2、依法确定作业单位。

3、强化过程管理。

四、严格项目管理

1、科学编制设计。

2、规范建设程序。

3、规范资金管理。

4、严格检查验收。

5、规范档案管理。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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