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2022-0197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稳定经济运行政策解读进行时 | 市资源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规划相关政策解读
2022-08-23   08时33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承德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政府结合平泉实际,提出了11方面、90项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即日起,平泉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专栏,有关部门将对其牵头负责落实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

企业申请产业项目用地,可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或租赁用地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二、采取优惠地价政策

对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三、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四、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五、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六、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

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



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

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模式,土地出让后即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八、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合并

对于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审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九、开展预告登记转让

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十、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

企业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专区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土地交付时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


相关文件:平泉市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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