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2022-019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稳定经济运行政策解读进行时 | 行政审批局:相关审批政策解读
2022-08-23   08时53分 浏览次数: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承德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政府结合平泉实际,提出了11方面、90项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即日起,平泉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专栏,有关部门将对其牵头负责落实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优化审批前置条件。对财政预算已明确安排且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政府同意文件和财政部门意见不再作为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直接审查概算下达投资计划。对不改变原有建设道路路径、建设标准、建设等级的铣刨、盖被、填坑、栏杆更换、园林绿化、树木补植等工程,规划部门意见不再作为立项审批前置条件,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实行政府部门现场审核与项目单位自验同步进行。支持装配式和被动房方式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项目达到正负零,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含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可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强化项目环评及审批服务,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二、推行容缺后补审批模式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前的全部审批事项全部适用容缺受理机制(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并在施工许可前办结。对涉及产业发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公用设施等领域的审批事项,制定并公开容缺受理清单,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核发《施工准备函》,推动先行开工建设。目前,已核发9个《施工准备函》。


三、畅通“三位一体”审批路径

实行“全流程网办”,利用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技术手段,提供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事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全面网上办理。设立“全城通办”窗口,接收市域内其他县(市、区)事项申请材料,审查后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流转至相关县区受理,降低疫情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影响。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办事群众线上或线下提交办事申请后,没能成功受理、成功审批或民众多次到大厅而未能解决问题的相关情形。实行“远程视频勘验”,对具备远程视频勘验条件和技术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远程视频勘验的方式和流程,约定时间进行视频勘验,限时办结。


四、为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电子印章申领及电子档案查询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公章刻制单位,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刻制服务(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目前已经为278家企业免费刻制了首套印章;凡是河北省范围内经合法登记的各类社会主体免费领用 5 枚电子印章,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社会主体可使用电子印章网上申报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企业户籍档案容“e”查系统建设,企业相关人员可以登录容“e”查系统对企业的电子档案进行查询,并根据需要进行打印相关企业登记资料。目前,档案容“e”查工作已由第三方于8月3日正式开始实施,已完成档案资料扫描上传288盒,预计年底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扫描上传工作。


五、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

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企业合同逾期、延迟交货等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黑名单归集范畴,不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助力金融机构获取企业融资需求,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组织“金融服务团”常态化开展下基层、送服务、搞对接,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团”集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机构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顾问”入驻各级企业服务中心作用,深入企业上门开展政策宣讲和对接服务,现场“开方抓药”,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六、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探索移动数字证书应用,推动交易活动从电脑端向移动端转移。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并提供“全天候”开标评标保障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精神,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相关文件:平泉市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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