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2022-0185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稳定经济运行政策解读进行时 | 市发改局:稳投资、稳定工业增长、保基本民生等方面政策解读
2022-08-23   09时06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承德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政府结合平泉实际,提出了11方面、90项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即日起,平泉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专栏,有关部门将对其牵头负责落实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稳投资政策方面

在项目谋划上,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聚焦“1+2”特色产业,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优质产业项目。在招商引资上,设立2000万元产业基金,重点在新上项目、重大技术改造、企业上市扶持、土地政策、新上项目入驻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外资企业扶持、电商企业扶持、文化旅游医疗康养扶持、委托代理招商、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引荐人奖励、固定资产投资等13方面给予资金、政策支持。在要素保障上,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凡纳入正面清单的,在符合环保管控要求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在激发民间投资上,重点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做好促进民间投资相关工作。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




二、稳外资外贸促销费政策方面

在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上,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高、公共服务能力强的外贸基地给予资金支持。在吸引外商投资上,对新注册外资企业或增加注册资金的外资企业,每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万元。按企业形成市本级财政贡献度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资金额度支持企业。政策扶持资金及引资人奖励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在拉动居民消费上,制定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奖励政策,对首次达限入库、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达标、规范经济管理的企业给与资金、政策支持。



三、稳定工业增长方面

重点支持3类工业项目,一是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对于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研发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等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先投后补”方式,给予不高于15%的奖补资金,单项不超过800万元。二是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三是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对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按实付金额 20%给予补助,单项不超过 200万元;对营收5000万元以上、带动集群内5个以上本地市场主体开展生产协作配套的引进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

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并设立费用缓缴期;在阶段性免除房屋租金上,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市场主体减免三个月租金。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上,暂停2022年公共交通运输增值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在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上,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在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上,落实省110亿元再贴现专项额度政策,做好公路交通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支持。在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上,全社会研发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力争达到10%以上。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上,按设施投资40%比例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保障供应链通畅上,全面取消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建立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协同机制。



五、保粮食能源安全方面

在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上,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合作机制,政府储备粮达到全市人口6个月的市场供应量。在提高电力安全供应保障上,全力推进获批的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在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上,加快推动实施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充分发挥鑫德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作用,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前提下,保障工业用气需求。在增强能源储备能力上,各成品油批发及仓储企业储备能力不低于上一年度15天境内成品油销售量。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方面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到期补缴;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无法还贷,不作逾期,不纳入征信。在加大毕业生就业扶持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给予最长不超3年的社保补贴。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上,将新市民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群体范围。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对困难群众,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在做好因疫情受困群众社会救助上,可暂缓低保对象的动态退出,并采取增发救助金、临时生活补助、购买防护用品或基本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在抓好生产流通上,稳定生猪生产,稳定蔬菜种植面积,加大货源衔接力度,保持农产品物流畅通。



相关文件:平泉市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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