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3/2022-0240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08-1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文件解读
2022-08-13   08时53分 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2022年8月13日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科技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承德市政府《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平泉市政府《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结合《科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科技助力承德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具体措施》,2022年8月13日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平政〔2022〕41号)。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加快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项目。围绕“1+2”主导产业,积极争列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专项,在新材料、智能制造、仪器仪表等领域谋划争列一批研发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

第二部分:加快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通过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通过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与税务等部门协作,组织企业参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扎实推进“科技政策落实年”。

第三部分:加快落实一批服务县域、服务企业举措。积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遴选一批术业专精的科技专业人才,深入企业和基层开展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省市科技金融融合工作部署,积极为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企业、团队参加省、承德市创新创业大赛,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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