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2-0163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2-04-1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泉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平政办〔2022〕49号)已于2022年4月1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教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二、发展目标
巩固考试安全治理成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明确招委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巩固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教育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三、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解决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文件依据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冀招委办〔2021〕66号)和《承德市招生委员会、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承德市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承招委〔2022〕6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我市文件。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范围为平泉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市旅文广电局、市残联、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德市联通平泉分公司、市供电公司、市委保密办、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实施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开始。
六、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主 任:苗立国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鲁文学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国强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韩宏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启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刚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绍庆 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闫立国 市委网信办主任
李海忠 市发改局局长
付占兴 市财政局局长
高玉新 市人社局局长
张国臣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清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力 市卫健局局长
王彦达 市住建局局长
徐立成 市应急局局长
刘广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丙鹤 市城管局局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马云鹏 市旅文广电局局长
张志军 市残联主席
宋 杨 市气象局局长
王立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袁建平 承德市联通平泉分公司经理
徐志军 市供电公司经理
林立奇 市委保密办副主任
张清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康玉国 市教体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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