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2-0163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4-1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调整平泉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解读文件
2022-04-11   09时19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泉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平政办〔2022〕49号)已于2022年4月1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教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二、发展目标

巩固考试安全治理成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明确招委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巩固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教育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三、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解决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文件依据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冀招委办〔2021〕66号)和《承德市招生委员会、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承德市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的通知》(承招委〔2022〕6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我市文件。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范围为平泉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市旅文广电局、市残联、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德市联通平泉分公司、市供电公司、市委保密办、市公安局、市教体局。

实施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开始。

六、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主  任:苗立国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鲁文学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国强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韩宏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建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启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刚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绍庆  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闫立国  市委网信办主任

李海忠  市发改局局长

付占兴  市财政局局长

高玉新  市人社局局长

张国臣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清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力  市卫健局局长

王彦达  市住建局局长

徐立成  市应急局局长

刘广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丙鹤  市城管局局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马云鹏  市旅文广电局局长

张志军  市残联主席

宋  杨  市气象局局长

王立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袁建平  承德市联通平泉分公司经理

徐志军  市供电公司经理

林立奇  市委保密办副主任

张清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康玉国  市教体局副局长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泉市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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