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55/2022-008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平泉市青河镇
成文日期: 2022-03-1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青河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2022-03-15   11时06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青河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共179项
序号项目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承办机构(处室)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6号)第十四条

个人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6号)第十五条

个人



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6号)第十五条

个人



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九条




个人



5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年修正)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八条、第四十二条




企业



6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8年12月29日修)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十条

企业或个人



7食品小餐饮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8年12月29日修)第三十五条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第十二条


个人



8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8年12月29日修)第三十六条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十二条


个人



9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二十四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条、第四条

企业或个人



10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二十五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企业或个人



1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二十五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十五条

企业或个人



12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



企业或个人



1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企业或个人



1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企业或个人



15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企业或个人



16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12月27日修订)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四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



17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12月27日修订)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



18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12月27日修订)第四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四条、第二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



19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



个人



20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条款号)第十九条




个人



21再生育审批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29日修正)第二十二条


个人



2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限农村村民住宅)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个人



2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不含占用农用地) 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个人



24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八条




个人



25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2018年12月29日修正条款)第五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26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



单位



27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条款)第十一条




个人



28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八条



单位



29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单位



30护士执业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行政许可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条



个人



31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


农村居民



32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 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    《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



33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



34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自行拆除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六十六条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



35对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及时清除,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十五条


单位或个人



36对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处罚;对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吊挂、晾晒物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37对未经批准(或期满后未及时撤除删除)设置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广告的,或审批期满后未及时撤除的;不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影响市容的;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



38对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十九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39对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贴、张挂宣传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二十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0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二十二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1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或者未按批准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拒不停止经营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



42对违反施工现场作业规范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



43对不按照规定清理垃圾、粪便、积雪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三十二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4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5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四十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6对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的;对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设施和改变环卫设施用途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四十一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47对违反规定实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住建部令第4号)第三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48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条

单位或个人



49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0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四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51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四十二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2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义务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3对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的;在绿地内放养牲畜、家禽的;盗窃、毁坏树木花草及擅自采摘花果枝叶,践踏植被的;盗窃、损毁园林设施的;在绿地内擅自搭棚建屋、停放车辆,以及硬化和圈占小区绿地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2017年修改)第五十二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4对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第六十六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5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 1月13日修订)第八十九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6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林、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修订)第八十七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57对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培训教育、未按规定制定预案或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



58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改)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



59对生产经营单位订立免除或减轻责任协议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零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



60对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61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五条违法行为人



62对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2年)第二十条
村民



63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1号)第四十九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64对燃气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四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



65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四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



66对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和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三十六条   2、《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六十一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



67对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和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十三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文化部修订)第四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



68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文化部修订)第四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



69对擅自从事电影放映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第四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



70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七条




自然人



71对未依法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七条




自然人



72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农药经营者



73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八条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第六十六条


农村村民



74对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



75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二合一”或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出口不符合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



76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的,或者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计划的;或者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微小企业未查找或者未消除作业岗位危险因素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修正)第七十三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



77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



78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



79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



80对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



81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



82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



83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或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



84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改〉令第三十八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65号)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85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86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二条



自然人



87对违反规定实施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



88对损坏、污染公路路面及影响公路畅通,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七条




自然人



89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七十九条




自然人



90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五十六条



自然人



91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九条



自然人



92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六十九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93对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四十五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94对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四十五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95对违反河道管理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四十四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96对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修正)




单位和个人



97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4号)令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



98对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规定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1、《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8年国务院令第703号)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



99对践踏绿地,损伤树木花草,在绿地内堆放杂物、焚烧物品、排放污水;在绿地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擅自采挖树木;在绿地内挖坑取土(沙)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五十一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100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六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01对临时活动地点的宗教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六条



违法行为人



102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一条



违法行为人



103对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



违法行为人



104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四条



违法行为人



105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十九条



违法行为人



106对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条



违法行为人



107对宗教教职人员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组织、主持未经批准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



108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七十四条



违法行为人



109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巳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0号)第五十一条

自然人



110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四条




村民



111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五条




单位或个人



112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



113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114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115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八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116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八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117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进行开垦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118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五条



单位或个人



119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三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



120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121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三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122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三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123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第六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124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



125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126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7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



127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7月29日修订)第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128对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7月16日第三次修正)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



129对未经批准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处

 

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9年 3月2日修订)第三十六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 16日第三次修正)第五十条

单位或个人



130对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四条《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131对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四条《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132对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四条《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133对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四条《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二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134对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罚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13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个人



136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个人



137临时救助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十七条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个人



13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条个人



13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初审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个人



140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11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个人



141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及灾民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审核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019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



个人



14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初审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个人



14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11月12日)第十二条
个人



14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个人



145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七条


个人



146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受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018年)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第九条
个人



147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2、《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个人



148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1、《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               2、《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个人



149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待遇申请初审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个人



150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个人



151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个人



152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个人



153退耕还林补贴申请受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退耕还林条例》(2003年)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2]257号)第四条单位或个人



154造林绿化补贴申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155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



个人



15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



157“三属”(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待遇申请受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2014年11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 第四条
个人



158教育救助申请受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2016年)第三十四条
个人



159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受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 267号)个人



160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受理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个人



16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行政给付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十七条




个人



162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个人



163婚育证明办理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令第555号)第七条、第八条



个人



16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第二条个人



165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出具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



166经济状况证明出具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



16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初审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第六条

个人



168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
个人



169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2002年1月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个人



170兵役登记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条




个人



171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个人



17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 21号)第七条个人



173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 第十条
个人



174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审核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5年11月12日)第十四条
个人



175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



176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出具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个人



177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规〔2020〕3号单位或个人



178乡村建设规划核实行政确认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


单位



179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受理行政奖励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条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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