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2-016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2-0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2-03   09时46分 浏览次数:

平政办[2022]4号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泉市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保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泉市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平泉市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功能,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化解农业产业经营风险,促进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持续发展,根据全市特色产业保险需求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1365”总体思路,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以政府、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逐步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抗风险能力,助推我市“一主两辅、多精品”特色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各乡镇(街道)及市财政、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乡村振兴、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做好本部门、本辖区内的农业保险工作,确保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管理规范、有序推进。

(二)坚持市场运作。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全力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健全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发展。

(三)坚持自主自愿。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参与农业保险都要坚持自主自愿,依法合规原则。

(四)坚持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开展。要将保费补贴政策与其它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协作配合,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支持。

三、承保保险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签订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平泉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平泉支公司签订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确定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平泉支公司为承保机构。



四、保险险种及要求

(一)食用菌价格指数保险

1.保险范围。凡是建设在非行洪区及洪水水位线以上的,基础结构稳定,符合平泉本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的食用菌都可投保。

2.保险期间。平泉市食用菌价格保险保险期间为顺季食用菌集中上市期间/反季食用菌集中上市期间,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亩保险金额=平均亩产量(公斤/亩)x目标价格(元/公斤)。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x保险面积(亩)。平均亩产量参照过去三年食用菌作物的平均亩产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为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实力的食用菌产业大户、园区、企业为有参保意愿、但无力承担保费的农户缴纳保险费,提升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食用菌的实际价格低于约定的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实际价格=保险期间内发布的食用菌价格之和/发布次数。

(2)目标价格参照近两年同期的保险食用菌实际价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3)食用菌价格保险所涉及的保险食用菌价格数据以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数据为准,价格数据来源以保险单载明为准。因节假日等原因未发布保险食用菌价格数据的,以缺失周的前一周和后一周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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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赔偿处理。赔偿金额=[目标价格(元/公斤)-实际价格(元/公斤)]x平均亩产量(公斤/亩)x保险面积(亩)x(1-绝对免赔率)。

6.责任免除。保险人仅对涉及的保险食用菌价格下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任何损失、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7.保费构成。根据省财政厅文件,保费按省财政补贴40%,市本级财政补贴40%,农户自缴20%的比例分担,经调研,平泉市食用菌生产面积共计约15000亩。

8.建全价格监测机制。承保机构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设立价格监测点,制定监测具体办法,培训监测人员,在食用菌价格指数保险期限内定期采集产地交易价格(地头收购价格)。对监测点数据进行算术平均,确定当年度平泉市食用菌实际产地平均交易价格。为保险理赔提供可靠依据。

(二)食用菌大棚保险

1.保险范围。凡是建设在非行洪区及洪水水位线以上的,基础结构稳定符合平泉本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的食用菌冷棚都可投保。

2.保险金额。保险食用菌大棚保险金额参照食用菌大棚的平均建设成本或购置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计算表如下(以棚内面积1亩计算):

项目名称

棚体

保额

2万元

费率

5%

分项保费

1000元

省级补贴

550元

县级补贴

150元

农户自缴保费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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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实力的食用菌产业大户、园区、企业为有参保意愿、但无力承担保费的农户缴纳保险费,提升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3.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风灾、雹灾;雪灾;暴雨、内涝、冻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

(2)泥石流、山体滑坡、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受损数量x保险金额x(1-免赔率)x(1-折旧率)x损失程度。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照承保时双方协商的保险保额及损失程度以予赔偿。发生损失时在棚体以外的、超出正常棚体经营所需材料范围的、以及做储存备用物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

5.责任免除。他人故意破坏,人为技术原因导致损失;病虫害;大棚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故意行为、重大过失、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动物侵食践踏造成损失的;发生灾害时,棚体损失未达到整个棚体20%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食用菌赔偿等。

6.保费构成。按照省财政厅文件,保费按省级财政补贴55%,市本级财政补贴15%,农户自缴30%的比例分担。全市食用菌重点区域大棚数量约6500个。

(三)肉牛养殖产业

1.承保经营主体及标的要求。

(1)凡是在平泉市域内从事肉牛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相关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并且在太平洋保险投一保服务对象。

(2)本保险所指肉牛是指:①投保的肉牛必须在当地饲养;②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③肉牛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市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④外购肉牛必须取得检疫证明,并凭检疫证明到当地动物检疫部门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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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范围及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牛在保险合同约定地点(农户养殖圈舍)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雷击。

(2)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主要疾病、疫病。

(4)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3.保额保费标准。采用“基本+补充”的方式对平泉市肉牛进行统保,保期为自保险生效起一年,建立肉牛产业“普惠农险”制度,即:以财政补贴部分为“基本”,农户自缴部分为“补充”。对“基本”部分实行全市统保,对没有选择投保“补充”部分农户,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只赔付“基本”部分,积极引导农户缴纳“补充”部分的保费,提高保险保障水平。费率为5%。

(1)“基本”条款保额保费:每头牛犊保险金额3200元,保费160元,每头成牛保险金额6400元,保费320元。

“基本”条款参照表

项目名称

肉牛(成牛)

肉牛(牛犊)

保额

6400元

3200元

费率

5%

5%

分项保费

320元

160元

分项省级补贴50%

160元

80元

分项县级补贴50%

160元

80元

(2)“补充”条款保额保费:在“基本”条款保额保费基础上每头牛犊额外增加保险金额800元,额外增加保费40元,每头成牛额外增加保险金额1600元,额外增加保费80元。“补充”条款保费由农户全额缴纳。



“补充”条款参照表

项目名称

肉牛(成牛)

肉牛(牛犊)

保额

1600元

800元

费率

5%

5%

保费

80元

40元

4.赔偿处理。

(1)死亡肉牛为牛犊时:

赔偿金额=Σ每头牛犊赔偿金额

每头牛犊赔偿金额=每头牛犊保险金额x不同畜龄牛犊对应赔偿比例

不同畜龄牛犊对应赔偿比例表

类别

畜龄

赔偿比例

牛犊

15天(不含)-3月龄(含)

60%

3月龄(不含)-6月龄(含)

100%

(2)死亡肉牛为成牛时:

赔偿金额=Σ每头成牛赔偿金额

每头成牛赔偿金额=每头成牛保险金额x不同畜龄成牛对应赔偿比例

不同畜龄成牛对应赔偿比例

类别

畜龄

赔偿比例

成牛

6月龄(不含)-9月龄(含)

75%

9月龄(不含)以上

100%

5.保费构成。根据省财政厅文件,“基本”保费按省级财政补贴50%,市本级财政补贴50%的比例分担,平泉市肉牛约65000头。

6.道德风险防范。为防范道德风险,肉牛保险设置15日观察期,观察期内死亡肉牛不予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内死亡的肉牛须在12小时内向保险机构报案,保险机构及时派查勘员现场查勘处理,不得对病死牛进行冷冻储存处理,否则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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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病死的肉牛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市场的安全,病死的肉牛应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及无害化处理影像资料作为理赔依据,如不提供以上这些证明材料,不给予理赔。

五、保障机制

(一)构建便捷服务网络。由承保公司在重点承保区域聘任协保员,协保员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推荐并优先选择脱贫户或监测户。承保公司按实际工作量支付劳务报酬,并负责培训协保人员开展前期承保、后期协助理赔等工作。

(二)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承保公司成立农业保险专业化服务小组,设定组员6名、服务车3台、E农终端设备6台,高质量完成全市特色农业产业保险承保及服务工作。

(三)建立预报预警机制。承保公司与中国气象科技公司合作,共享中国首个气象大数据云服务平台,为投保农户和群众提供更多的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服务,保障农户对灾害天气做好积极应对和预防工作。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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