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0/2022-0257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10-23 文件编号: 平整财〔2022〕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
2022-10-23   15时11分 浏览次数:

市水务局:

我市2022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已经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批复实施。现将你局承担的项目投资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表)。

一、你局要尽快组织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对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及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标准进行审核、把关。10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财政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

二、要严格按照项目备案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当年建设的项目全部开工、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明确责任、严格要求,确保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调整,应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三、要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项目启动建设后要及时将项目实施地点、期限、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质量标准、项目资金来源及额度等情况在项目区集中地点进行公示。

四、要严格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把握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占、挪用和贪污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严格执行支付审批程序,切实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跟踪问效和检查验收工作,加快报账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2022年10月23日

2022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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