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申报指南》(冀农函〔2022〕131号)的通知刚刚下发,请有意建设、承担平泉市2023年生物质燃料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企业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相关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已承担国家或省级同类项目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2.项目申报企业应最低具备300万元自筹资金能力。
3.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生产场地用地,一般为自有工业用地(没有工业用地的需提供土地性质说明和租赁协议)。
二、申报时间
由于上报时间紧迫,有意承担项目的企业于10月21日前向平泉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承担项目申请。
联系人:邢东利 电话:0314—7570818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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