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1-0178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1-09-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6065240
通讯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0675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公示 日期 |
1 | 金刚塑料 包装箱生产项目 | 平泉市卧龙镇八家社区 | 平泉建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平泉市卧龙镇八家社区,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5.0%。项目租赁平泉八家板厂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500m2,建设塑料包装箱生产线1条,年生产塑料包装箱2400吨(项目运营过程中随市场需求,更换模具生产不同规格的塑料包装箱,尺寸、重量不同,难以按各规格产品方案统计,故以总质量计总生产产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炒料干燥、注塑成型工序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集气管道输送至“喷淋塔+UV光氧装置(自带干燥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将人工检验不合格品投入破碎机中,破碎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项目采用密闭式破碎机,进口软帘封闭,出口为封闭箱式。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产生量很少,且只对不合格塑料筐进行简单破碎,破碎后物料粒径较大,产尘量很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本项目通过在车间内设置密闭间增加废气收集率,加强对生产及环保设备的检修力度,加强管理。另外,厂区边界增加绿化面积,通过植物的阻隔和吸收作用,对无组织废气进行进一步的削减。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拟建1座40m3的冷却水循环水塔,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水,不外排;项目依托平泉八家板厂现有防渗旱厕,可满足项目职工如厕需求,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合理布局、使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建设10m2危废贮存间一个,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喷淋塔沉渣、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集中收集,妥善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产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经厂内破碎回用于生产;原料拆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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