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8/2021-01209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1-06-2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附件1 | ||||||||
平泉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清单 | ||||||||
序号 | 问题分类 | 具体表现 | 来源渠道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整改责任部门 | 整改责任人 |
1 | 作风不优 | 2021年5月25日,发现平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路检过程中着装不规范,未按照规定佩戴帽子。 | 自查 | 1.依照交通执法人员着装规定批评教育,立即整改,加强学习。 2.派出工作组加大暗访暗查力度。 | 立行立改 | 1.已整改完成; 2.保持风纪严整,作风优良。 | 平泉市交通运输局 | 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权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事项:1.问题分类是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规定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五类问题,各地区、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查摆其他问题的,按本地实际列明。 2.具体表现:应简明扼要描述问题发现的时间,地点,所属部门,具体情节,经过。所列问题应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后新发现,或之前发现但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问题。 3.来源渠道包括基层自查、上级督查、其他部门移送、群众举报投诉(应注明12328举报投诉、政务网站投诉、电话举报、信访等具体形式)、媒体曝光、座谈调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形式,根据实际注明。 4.整改措施要务实具体、有工作载体,不能泛泛而谈。 5.整改时限应根据问题实际确定,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 6.整改情况应定期及时更新。 7.整改责任人应为整改部门负责同志,明确具体的职务、姓名。 |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