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1-026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1-10-2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平泉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解读 
2021-10-21   14时34分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承德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1]89号)要求,推动实现政务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为建设数字政府、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印发《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平泉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落实。

二、工作目标

建立协调有力、职责明确、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形成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新格局。发挥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作用,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加强数据管理和安全防护,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领导同志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主管部门。

(二)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支撑体系。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加强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建立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探索政务大数据开发新模式。

(三)突出应用牵引,提升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编制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建立全流程在线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进政务数据高水平应用。

(四)坚持安全可控,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能力,构建完善的政务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数据归集共享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政府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孤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放管服”改革难点和堵点的必然要求。各单位需提高思想认识,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及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情况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调度、检查和通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探索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科学客观评价各部门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成效。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平泉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的通 知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