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0-0177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0-09-1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0年平泉市黑山口大桥新建工程项目、2020年平泉市大庙中桥改建工程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6065240
通讯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067500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审批环字〔2020〕047号 | 关于《2020年平泉市黑山口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 |
2 | 平审批环字〔2020〕048号 | 关于《2020年平泉市大庙中桥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 |
3 | 平审批环字〔2020〕049号 | 关于《2020年平泉市四道沟中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 |
4 | 平审批环字〔2020〕050号 | 关于《承德隆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氧离子系列产品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0年9月16日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7号
2020年平泉市黑山口大桥新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平泉市小寺沟镇,东西向跨越瀑河。桥梁所在路线起点位于河北省平泉市机场连接线(047乡道)与G508国道交叉口处,沿东北方向布线,终点与东北线支线相接。项目为新建桥梁黑山口大桥及两侧桥头引道。其中,新建平泉市黑山口大桥,设计角度为105°,桥梁全宽为12.45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跨径组合为8-20m,下部结构采用肋板台、柱式墩,基础采用桩基础,桥梁全长166m;新建黑山口大桥桥头引道长408.188m,路基宽度12m。对应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I类),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60km/h。桥面铺装21cm厚,由12cm厚C50防水钢筋砼找平层、5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和4cm厚SMA-13改性沥青碎石混凝土组成。项目总投资为1707.3979万元,项目环保投入资金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59%。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大气:项目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的规定,采取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设置公示牌、围挡、地面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物料遮盖、及时清运垃圾清扫遗撒物料、喷洒水降尘、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打桩钻孔之前,对钻孔区设置导流围堰,将河水导离钻孔区域,防止河水漫进孔内。打桩完毕后,钻孔泥浆提升至河床外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性集水沉淀池(泥浆干化池)澄清后循环利用进行干化,澄清后清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建设施工区的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料场和桥面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在施工时注意清扫干净,物料堆场应与河道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置围堰及收集池,降低雨水冲刷将物料携带入河的可能行。建设施工废水经收集池处理后,上清液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并定期清理池底污泥。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周边民房,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先进的工艺,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闲置设备及时关闭,定时检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建设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外购;运输车辆,不在敏感时段运输,车辆减速、禁鸣,场地内运输车辆不长时间行驶;加强建设阶段的环境管理工作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挖方本桩利用,不产生弃土,填方为外购,不设置取土场。桥梁施工废渣(钻渣、底泥)及其他工程废渣回用于施工场地,用于周边地面平整。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项目施工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场应做好临时储存场地四周编织袋土拦挡墙的设置,降雨时需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引出位置设置收集池。
5.生态:工程桥梁建设过程中,土方挖填、土地平整等,扰动面积较大,增加了水土流失,对原有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时景观,土方应尽量集中堆放,并做相应措施。施工结束后,清理建设场地周围受扰动的地表,包括收拾、清运散落的土渣、恢复损坏的植被,以及清理其它建筑垃圾等。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将区域进行迹地平整,如有条件种植一定量的合适的植被。通过采取上述建设阶段临时措施,将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二)运营期
1.废气:桥面上过往车辆的轮胎接触地面而使桥面积尘扬起,以及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由于散落、风吹等原因,从而产生扬尘污染,项目桥梁工程建成后,将该路段纳入城市统一管理,通过路面维护、清扫、洒水等措施将有效控制桥面扬尘。
2.废水: 项目建成后,桥两侧设置护栏及导水装置,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桥面,降低汽车通行造成的交通面源污染,从而降低瀑河污染。
3. 噪声:项目大桥及引道设计车流量相对不大,通行时速一般,周边村庄受交通噪声影响程度轻微。
固废:项目运行阶段桥梁清扫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道路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4.环境风险:桥梁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过往车辆中可能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其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倾覆等安全运输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因地势汇入河道,从而引发次生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将对瀑河局部水质造成显著影响,也会对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要求桥梁两侧设置提示标志牌,提醒危险品运输车辆司机靠边减速行驶,降低跨河桥梁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桥梁两侧设置排水沟,将事故径流污水引离沿线水体,在桥梁较低两端设置危险品事故应急池,事故池底部应防渗处理。危险品事故泄漏情况下收集于事故应急池,以便应急处置工作。事故水池中收纳的危险化学品应妥善保存,不外排,并由事故单位及时将水池中的危险化学品抽取外运,妥善处置。加强跨河桥梁的防撞护栏设计。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风险事故概率较小,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8号
2020年平泉市大庙中桥改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平泉市卧龙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建平泉市大庙中桥,拆除既有桥梁,新建一座中桥,新桥设计角度70°,桥梁全宽为8.5-8.785米,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空心板,跨径组合4-16米,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柱式墩,基础采用桩基础,桥梁全长69米,两侧引道175.86米,宽度为8.5米。对应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桥面铺装19cm厚,由10cm厚C40防水钢筋砼找平层、5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和4cm厚SMA-13改性沥青碎石混凝土组成。项目总投资为659.65万元,其环保投入资金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52%。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大气:项目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的规定,采取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设置公示牌、围挡、地面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物料遮盖、及时清运垃圾清扫遗撒物料、喷洒水降尘、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打桩钻孔之前,对钻孔区设置导流围堰,将河水导离钻孔区域,防止河水漫进孔内。打桩完毕后,钻孔泥浆提升至河床外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性集水沉淀池(泥浆干化池)澄清后循环利用进行干化,澄清后清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建设施工区的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料场和桥面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在施工时注意清扫干净,物料堆场应与河道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置围堰及收集池,降低雨水冲刷将物料携带入河的可能行。建设施工废水经收集池处理后,上清液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并定期清理池底污泥。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周边民房,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先进的工艺,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闲置设备及时关闭,定时检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建设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外购;运输车辆,不在敏感时段运输,车辆减速、禁鸣,场地内运输车辆不长时间行驶;加强建设阶段的环境管理工作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挖方本桩利用,不产生弃土,填方为外购,不设置取土场。桥梁施工废渣(钻渣、底泥)及其他工程废渣回用于施工场地,用于周边地面平整。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项目施工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场应做好临时储存场地四周编织袋土拦挡墙的设置,降雨时需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引出位置设置收集池。
5.生态:工程桥梁建设过程中,土方挖填、土地平整等,扰动面积较大,增加了水土流失,对原有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时景观,土方应尽量集中堆放,并做相应措施。施工结束后,清理建设场地周围受扰动的地表,包括收拾、清运散落的土渣、恢复损坏的植被,以及清理其它建筑垃圾等。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将区域进行迹地平整,如有条件种植一定量的合适的植被。通过采取上述建设阶段临时措施,将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二)运营期
1.废气:桥面上过往车辆的轮胎接触地面而使桥面积尘扬起,以及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由于散落、风吹等原因,从而产生扬尘污染,项目桥梁工程建成后,将该路段纳入城市统一管理,通过路面维护、清扫、洒水等措施将有效控制桥面扬尘。
2.废水: 项目建成后,桥两侧设置护栏及导水装置,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桥面,降低汽车通行造成的交通面源污染,从而降低瀑河污染。
3. 噪声:项目大桥及引道设计车流量相对不大,通行时速一般,周边村庄受交通噪声影响程度轻微。
固废:项目运行阶段桥梁清扫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道路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4.环境风险:桥梁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过往车辆中可能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其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倾覆等安全运输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因地势汇入河道,从而引发次生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将对瀑河局部水质造成显著影响,也会对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要求桥梁两侧设置提示标志牌,提醒危险品运输车辆司机靠边减速行驶,降低跨河桥梁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桥梁两侧设置排水沟,将事故径流污水引离沿线水体,在桥梁较低两端设置危险品事故应急池,事故池底部应防渗处理。危险品事故泄漏情况下收集于事故应急池,以便应急处置工作。事故水池中收纳的危险化学品应妥善保存,不外排,并由事故单位及时将水池中的危险化学品抽取外运,妥善处置。加强跨河桥梁的防撞护栏设计。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风险事故概率较小,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9号
2020年平泉市四道沟中桥新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平泉市茅兰沟乡,东西向跨越老哈河支流。桥梁所在路线起点位于茅东线(043 乡道)东侧既有村道交叉口处,路线与茅东线(043 乡道)设置平交口;跨越老哈河支流后,桥位所在路线终点与既有村道顺接。项目为新建桥梁四道沟中桥及两侧桥头引道。其中,新建平泉市四道沟中桥工程,设计角度为110°,桥梁全宽为7.5-8.406米,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空心板,跨径组合为3-13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柱式墩,基础采用桩基础,桥梁全长43m。两侧引道长493m,宽度为7.5m。对应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I类),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桥面铺装21cm厚,由10cm厚C40防水钢筋砼找平层、5cm厚AC-16C沥青混凝土和4cm厚SMA-13改性沥青碎石混凝土组成。项目总投资为436.92万元,项目环保投入资金为1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3%。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大气:项目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的规定,采取建设阶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设置公示牌、围挡、地面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物料遮盖、及时清运垃圾清扫遗撒物料、喷洒水降尘、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打桩钻孔之前,对钻孔区设置导流围堰,将河水导离钻孔区域,防止河水漫进孔内。打桩完毕后,钻孔泥浆提升至河床外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性集水沉淀池(泥浆干化池)澄清后循环利用进行干化,澄清后清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建设施工区的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料场和桥面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在施工时注意清扫干净,物料堆场应与河道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置围堰及收集池,降低雨水冲刷将物料携带入河的可能行。建设施工废水经收集池处理后,上清液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并定期清理池底污泥。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周边民房,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先进的工艺,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闲置设备及时关闭,定时检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建设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外购;运输车辆,不在敏感时段运输,车辆减速、禁鸣,场地内运输车辆不长时间行驶;加强建设阶段的环境管理工作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挖方本桩利用,不产生弃土,填方为外购,不设置取土场。桥梁施工废渣(钻渣、底泥)及其他工程废渣回用于施工场地,用于周边地面平整。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项目施工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场应做好临时储存场地四周编织袋土拦挡墙的设置,降雨时需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引出位置设置收集池。
5.生态:工程桥梁建设过程中,土方挖填、土地平整等,扰动面积较大,增加了水土流失,对原有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时景观,土方应尽量集中堆放,并做相应措施。施工结束后,清理建设场地周围受扰动的地表,包括收拾、清运散落的土渣、恢复损坏的植被,以及清理其它建筑垃圾等。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将区域进行迹地平整,如有条件种植一定量的合适的植被。通过采取上述建设阶段临时措施,将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二)运营期
1.废气:桥面上过往车辆的轮胎接触地面而使桥面积尘扬起,以及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由于散落、风吹等原因,从而产生扬尘污染,项目桥梁工程建成后,将该路段纳入城市统一管理,通过路面维护、清扫、洒水等措施将有效控制桥面扬尘。
2.废水: 项目建成后,桥两侧设置护栏及导水装置,定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桥面,降低汽车通行造成的交通面源污染,从而降低瀑河污染。
3. 噪声:项目大桥及引道设计车流量相对不大,通行时速一般,周边村庄受交通噪声影响程度轻微。
固废:项目运行阶段桥梁清扫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道路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4.环境风险:桥梁工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过往车辆中可能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其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倾覆等安全运输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因地势汇入河道,从而引发次生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将对瀑河局部水质造成显著影响,也会对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要求桥梁两侧设置提示标志牌,提醒危险品运输车辆司机靠边减速行驶,降低跨河桥梁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桥梁两侧设置排水沟,将事故径流污水引离沿线水体,在桥梁较低两端设置危险品事故应急池,事故池底部应防渗处理。危险品事故泄漏情况下收集于事故应急池,以便应急处置工作。事故水池中收纳的危险化学品应妥善保存,不外排,并由事故单位及时将水池中的危险化学品抽取外运,妥善处置。加强跨河桥梁的防撞护栏设计。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风险事故概率较小,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工程应急措施和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50号
承德隆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氧离子系列产品研发、制造项目选址位于平泉市卧龙镇八家社区(平泉经济开发区61号),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0.36%。租赁承德鼎旺菌液有限公司厂房(5#、6#、7#、8#)2656m2,包含仓储库房678m2,建设松针粉研磨生产线一条,全自动负氧离子释放液生产线一条、半自动负氧离子释放液生产线五条。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松针粉350吨,负氧离子释放液25000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废气:松针细磨、分级过程采用密闭生产设备,集粉仓设备上部设引风设施,且生产设备全部在封闭厂房内,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制纯废水用于车间保洁、厂区绿化或洒水抑尘;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3.噪声:项目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四面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箱、纸、桶集中收集,供货厂家定期回收,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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