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0-016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0-08-2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平泉市泰源加油站、平泉榆树林子平凌加油站等
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2020-08-24   10时52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平泉市泰源加油站、平泉榆树林子平凌加油站等

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6065240        

通讯地址: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067500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审批环字〔2020042

关于《平泉市泰源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

2

平审批环字〔2020043

关于《平泉市台头山安达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

3

平审批环字〔2020044

关于《平泉榆树林子平凌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

4

平审批环字〔2020045

关于《康栗宝(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油莎豆产品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2

 

平泉市泰源加油站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平泉市青河镇营子村,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6.25%。占地1632.9平方米,新建加油站一座,其中建设加油站房及办公室120平方米,罩棚112平方米,购置安装卧式双层储油罐2个,加油机2台,同时进行加油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预计每年销售成品汽柴油42.16t,其中汽油约23.35t,柴油18.81t。因加油站成立(1993年)时环保政策和管理水平受限,本项目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为完善环保手续。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废气: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烃类气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操作,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3加油站边界油气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为防止储油罐和输油管线等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修订)的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埋地油罐采用双层SF罐,并采用防腐防渗技术,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池的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并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加油管线采用固定工艺管道,且采用无缝钢管,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油罐区作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10cm/s,加油区、卸油区、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7cm/s,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4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污的劳保用品由放置在场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清洗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洗,废油泥随产随清,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5. 环境风险:按消防、加油站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并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机率,保护工作人员、周围居民和所在区域环境的安全。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3号

 

平泉市台头山安达加油站项目选址位于平泉市台头山镇台头山社区,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6.7%。占地533平方米,新建加油站一座,其中建设加油站房及办公室43平方米,罩棚36平方米,购置安装卧式双层储油罐2个,加油机2台,同时进行加油站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预计每年销售成品汽柴油43t,其中汽油约25t,柴油18t。因该加油站成立(1993年)时环保政策和管理水平受限,本项目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为完善环保手续。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废气: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烃类气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操作,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3加油站边界油气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为防止储油罐和输油管线等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修订)的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埋地油罐采用双层SF罐,并采用防腐防渗技术,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池的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并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加油管线采用固定工艺管道,且采用无缝钢管,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油罐区作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10cm/s,加油区、卸油区、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7cm/s,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4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污的劳保用品由放置在场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清洗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洗,废油泥随产随清,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5. 环境风险:按消防、加油站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并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机率,保护工作人员、周围居民和所在区域环境的安全。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4号

 

平泉榆树林子平凌加油站项目选址位于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榆树林子社区,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8%。占地1000平方米,新建加油站一座,其中建设加油站房及办公室100平方米,罩棚123.36平方米,购置安装卧式双层储油罐2个,加油机2台(一台双枪汽油加油机,一台双枪柴油加油机),同时进行加油站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预计每年销售成品汽柴油47.4t,其中汽油约19.73t,柴油27.67t。因该加油站成立(1999年)时环保政策和管理水平受限,本项目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为完善环保手续。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废气: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烃类气体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操作,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3加油站边界油气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为防止储油罐和输油管线等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修订)的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埋地油罐采用双层SF罐,并采用防腐防渗技术,对储油罐内外表面、油罐池的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并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加油管线采用固定工艺管道,且采用无缝钢管,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土壤地段直埋管道时,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油罐区作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10cm/s,加油区、卸油区、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7cm/s,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4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含油污的劳保用品由放置在场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清洗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洗,废油泥随产随清,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5. 环境风险:按消防、加油站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并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机率,保护工作人员、周围居民和所在区域环境的安全。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0045

 

康栗宝(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油莎豆产品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平泉市平泉镇西坝村,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20亩)。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16%。项目新上油莎豆食用油加工生产线1条,建设700平方米实验室1座,购置实验设备30台(套),实施油莎豆生产相关产品试剂、设备、工艺试验和检测,生产线年产油莎豆食用油1000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噪声,安装工程在厂房内部进行,通过厂房阻隔,夜间不施工,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

1、废气:预处理车间颗粒物主要产生于清理设备、除铁和去石设备,颗粒物利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两级净化,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项目采用冷榨工艺,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项目针对格栅井、调节池、好氧处理池通风段、污泥池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引至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净化,净化后利用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废水: 原料清洗污水和洗瓶污水利用卧螺离心机分离后循环使用;设备冲洗污水和含皂废水利用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气浮+厌氧处理+好氧处理”工艺,各类水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平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已铺设污水管网,但终端尚未接入平泉市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污水近期利用储罐暂存,由罐车抽运至至平泉市处理厂;待污水管网终端污水处理厂连接后,项目污水届时直接纳管排放。

3、噪声:项目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四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油莎豆原料清理轻质杂质主要成份为豆荚、秸秆等,打包处理后作为养殖饲料外售;重质杂质主要为泥沙、石头和铁杂,收集后集中存放,运至建材厂家使用。豆粕可作为饲料外售。项目脱胶、脱皂工序分离过程产生皂脚、油脚,皂脚、油脚收集后存入皂脚罐外售,皂脚主要成分为脂肪酸钠,收集后存入皂脚罐外售;油脚主要成分为粗磷脂,混入豆粕做为饲料销售。毛油滤渣主要成分为豆皮、豆粕等,混入豆粕做为饲料销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农肥生产原料外售。卧螺离心机分离的砂石运至建材厂家作为生产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至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存放,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间1座,定期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集中处置。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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