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广大人民群众: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为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方位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我们呼吁全市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到: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脚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靠右通行。
一、非机动车含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货运人力车、畜力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行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3.通过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①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②遇有前方路口交通堵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③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即大转弯);
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⑤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上述第①项、第②项和第③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③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常见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有以下几项:
1.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
2.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10元。
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10元。
4.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罚款10元。
5.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30元。
6.没有非机动车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罚款30元 。
7.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参与交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2.须在道路右边的人行横道内行走,不得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道路右侧通行。
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的,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
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灯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时,须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常见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有以下几项: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2.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3.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元。
4.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罚款5元。
5.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
6.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7.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罚款50元。
摒弃陋习、倡导新风、行重于言。希望每位群众都能成为文明交通的支持者、参与者、实践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顺顺利利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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