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2019-07-26   15时27分 浏览次数:


为规范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杜绝因燃气泄露导致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承德市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进一步排查并消除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隐患指示要求,落实消防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1、全市范围内的液化石油气场站(配送站);

2、全市范围内的饭店、宾馆、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燃气设施。

三、检查内容

1、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专职和兼职防火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是否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

2、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是否存在有人员违规使用明火或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情况。

3、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液化石油气企业消防监督检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地液化石油气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消除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等环节事故风险,防止因爆炸、泄漏等事故带来火灾等次生灾害。将液化石油气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近期消防监督检查重点,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泡沫灭火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企业消防力量、装备配备及灭火药剂准备情况,督促企业提高火灾预警处置能力。对属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等部门管辖的易燃易爆场所,提示主管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液化石油气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提示教育。向液化石油气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发出消防安全提示,督促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强化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尤其是火灾风险较高的部位和装置,逐项、逐环节细致排查,严密火灾防范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开展集中约谈、集中培训,对消防安全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的企业和单位,作为典型通报曝光,组织辖区其他化工企业现场接受教育警示。

(三)督促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指导液化石油气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微型消防站的专业训练、实战演练和协同配合,配齐专业器材装备,储备足够灭火药剂,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高效处置初起事故。督促工艺处置队全流程熟悉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危险品特性和安全防护等专业知识,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关阀、停泵、断料等处置措施。推动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建立“相互补位、相互检查、相互协作”的联防联控组织,提高协同设防处置能力。

平泉市消防大队

(平泉市公安消防大队印章代)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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