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泉市大庆水库库区内禁止垂钓、捕鱼、电鱼等行为的公告
2019-05-20   09时21分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及垂钓者:

2019年,经平泉市委市政府批准,大庆水库被列为平泉市应急备用水源地,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的水源涵养和水功能区保护,保持水库库区生态平衡,保护水生态环境,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确保水库水质安全达标。目前,大庆水库库区内周边游钓人员进行钓鱼,每天向库区内投入大量诱饲及残留的垃圾废物,造成水库水质污染,严重影响了水环境,破坏了生态平衡和周边环境,并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反映强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从即日起全面禁止在库区内进行钓鱼、捕鱼、电鱼、捞蜗牛、翻坝坡等违法行为。对违反本公告,拒不服从大庆水库管理处执法人员管理的、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没收渔具,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及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到水库游玩时,禁止进入库区游泳、嬉戏,保证大人、小孩的生命安全。

   

  特此公告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