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平相关单位:
现将《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平泉县委办公室
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发展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有序、高效、便捷、优化的营商环境,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结合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目标任务,根据《承德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平泉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从现在开始利用今年一年时间,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行政审批、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
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县直各部门和电力、通信、消防、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单位。各乡镇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行动目标
按照我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民生状况明显改善、经济发展明显见效目标,聚焦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一)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
(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对标先进,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市场主体在其他县区能办的事项在平泉也能办到,也能办好,精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领办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企业所办事项在我县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
(三)园区发展明显提速。开发区软硬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创新型人才团队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五)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畅通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常规化、法制化轨道。
三、整治内容
(一)政策落实整治行动。集中梳理中央和省、市、县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情况,重点解决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二)项目落地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三)企业运营环境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会议多、文件多、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园区发展整治行动。集中解决开发区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载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开发区四项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
(五)社会诚信整治行动。围绕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开展集中整治政府在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应由政府负责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配套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现行便企利民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未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政府失信、企业失信、个人失信问题运用经济手段和道德谴责手段进行惩罚。
(六)政务窗口服务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体制机制不活,“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不履行首问、领办、限时办结责任等问题。
(七)法制营商环境整治行动。注重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开放、透明、便捷的执法、司法新机制,做到执法内容、裁量、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企业和客商的投诉、行政复议和经济纠纷案件;着力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权谋利、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八)综合服务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想办法解决,怕东怕西,推、拖、等中梗阻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2月-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立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印发《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备案(电话:0314-6089621,邮箱:pqxysgzz@163.com),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公开评价。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县直各部门要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平泉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问题清单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备案,并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监督。
2.全面排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要集中梳理国家、省、市、县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及惠民政策,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情况;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将排查梳理问题清单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备案并上网公开。
3.广泛征集。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按照方法设计科学、征询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聘请知名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网上问卷调查、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组织暗访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要求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
4.梳理汇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挂单办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也要参照县做法,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全县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好本系统、本辖区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专项整治。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交办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2.解决问题。把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作为为企业集中服务年、解决问题年。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对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县级重点改革项目,由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4.对标先进。在全省全市寻找确立优化营商环境对标追赶目标,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重大诉求和事项,对标先进地区做法,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立即落实,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创新落实,凡是先进地区有落实案例的参照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市县做法,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文件,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的制度机制;完善全县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建立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评估发布机制;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都对全县企业和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对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再整治,再整改,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我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由副县长任强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先锋、县商务局局长安丙鹤任副组长,县政法委、监察局、发改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局、环保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局、金融办、审批局以及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从商务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各抽调1名精干人员在县商务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推进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部门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本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推动工作。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要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县直各部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推动本地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要做好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要加强同县转优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
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一、政策落实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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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入开展问题自查,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
形成问题清单,并上网公开 |
3月底 |
县商务局 县发改局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平泉经济开发区 |
2 |
集中梳理国家、省、市、县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及惠民政策 |
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惠企惠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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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 |
梳理项目建设清单,挂单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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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过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组织暗访等方式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
主动向市场主体征求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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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聘请知名第三方机构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
深入向市场主体征集影响发展、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和结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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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梳理汇总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交由县直各部门挂单办理 |
向相关单位交办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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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督导检查挂单办理情况 |
完成交办单内容 |
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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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二、项目落地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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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向投资主体、项目合作方征集项目前期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找到影响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
3月底 |
县发改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平泉经济开发区 |
9 |
根据征集到的问题建议,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
解决问题,促进项目落地 |
8月底 |
||
10 |
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研究确定一批兴县立县的战略支撑项目,由县领导包案推进落地 |
破除制约,加快项目落地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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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运营环境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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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以及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
解决市场主体关心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为企业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 |
8月底 |
县监察局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平泉经济开发区 |
12 |
集中整治会议多、文件多、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少问题 |
解决抓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
8月底 |
县委办 政府办 |
|
四、园区发展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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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力实施“园区基础设施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针对性地谋划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相配套的基础设施 |
完善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竞争力 |
12月底 |
县发改局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平泉经济开发区 |
14 |
推进开发区四项改革,制定招商政策、人才引进政策 |
构建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
8月底 |
县商务局 县科技局 |
|
15 |
加大开发区招商力度,推进合作共建,吸引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
确保一批重点项目入驻开发区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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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五、社会诚信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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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征集梳理政府失信、企业失信、个人失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分层次征集问题 |
3月底 |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金融办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平泉经济开发区 |
17 |
围绕征集到的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一件一件的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
整改落实 |
8月底 |
||
18 |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
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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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务窗口服务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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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集中整治体制机制不活,“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审批与监管不衔接,承接下放事项不及时等问题 |
建立高效快捷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
12月底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平泉经济开发区 |
七、法制营商环境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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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依法规范市场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
建立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 |
全年 |
县政法委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
21 |
严厉打击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开放、透明、便捷的执法、司法新机制,做到执法内容、裁量、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企业和客商的投诉、行政复议和经济纠纷案件 |
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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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八、综合服务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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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想办法解决等问题 |
收集整理问题 |
3月底 |
县监察局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
23 |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度整改方案,交账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开 |
完善举措,解决问题 |
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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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归纳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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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总结改善营商环境的经验,对接省委和市委现有政策,研究出台我县的工作流程、纪律约束、社会监督、能上能下等制度机制,巩固扩大优化环境成效 |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12月底 |
县商务局 |
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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