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平泉市分局关于《平泉永芳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0月16日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2017-10-16   10时10分 浏览次数:
10月16日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4-6082051传 真:0314-6088656通讯地址: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067500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日期
公告日期
1
平环〔2017〕47
关于《平泉永芳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2日

 
批文见附件1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平泉市分局
平环[2017]47号
关于平泉永芳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泉永芳医院:
所报《平泉永芳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平泉永芳医院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平泉市平泉镇迎宾街玉宇明珠商业L区,租用现有办公楼,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41°00'22.27",北纬118°40'57.57"。本项目场地北侧30m为西三家小区,南侧为迎宾街,隔街为商业楼办公楼,西侧小路,东侧为商业楼。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占总投资的8.3%。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租用现有1栋独立商业楼(明尊大酒店),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80m2。核定床位30张,设计年门诊量150人次。项目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核准的诊疗科目为急诊、内科、儿科、妇科、中医、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口腔科,经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建设单位不建设病理科室,故本次环评不包括该部分内容,若建设单位有建设病理科室的意向,须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一、该《报告书》已通过了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给出:该报告书编制较规范,评价内容较全面,区域环境概况和工程分析介绍较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明确。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专家意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2017年9月19日我局受理了平泉永芳医院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予以公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我局对拟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局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要求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医院污水处理站在对医院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异味气体,为防病毒从医院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病毒的二次传播污染,将生物接触氧化池、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采用活性炭过滤器吸附法处理污水系统的异味气体。由于活性炭的孔隙结构和较大的比表面积而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对恶臭气体的去除效率达到75%以上,所以将收集到的废气通过装有活性炭的过滤器,通过活性炭的吸附去除异味,再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其排气筒的设施不会影响附近居民。经处理后的废气中氨、硫化氢浓度应小于1.0mg/m3、0.03mg/m3,臭气浓度小于10(无量纲),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8.32m3/d。包括门诊和病房人员废水,医护人员废水、被品洗涤废水。病房人员废水、医护人员废水及被品洗涤废水一并送入地下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的废水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平泉市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为8.32m3/d,为综合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0m2,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预处理标准,为减少污染物排放采取“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平泉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系统构建筑物需做防渗处理。各水池等构筑物底部用三合土铺底,再上铺10~5cm的水泥浇底,四周壁用混凝土结构,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水处理站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另外,污水管道采用耐腐蚀PVC管材,铺设管道前,先将地沟用水泥做防渗处理。
(三)加强声环境影响污染防治。对水泵采取相应的减振和隔声处理,可采用缓止回阀,进、出口处设减振转管,加减振基础,水泵接口用软接头,穿墙管道与墙体接触的部位均采用弹性材料等措施。避免结构传声,最大限度降低低频噪声的传播,同时,风机安装消声器;为降低项目周边的交通等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同时保证本项目良好室内环境,对临路的建筑外窗采隔声性能大于15dB(A)的隔声窗,以确保建筑室内声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三类: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病理检验室废物、污水站污泥。(1)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在基本收集点提供垃圾收集指导或警示信息。分类收集医疗废物的塑料袋或容器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应随地放置或丢弃医疗废物。(2)医疗废物暂存: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院内建立医疗废物的暂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医疗废物暂存间地设置在医院楼北侧,由专人管理;传染性废物、锐器储存地建议建设为全封闭区,与其他的废物储存地隔开,且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坚固的防渗透地基和墙体;便于医疗废物收集车辆进入;容易定时清洗和消毒,与城市的下水道系统不相连等。(3)医疗废物及时转运:医疗废物转运应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等技术规范要求,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清运。转运医疗废物的车辆应便于装卸、防止外溢,加盖便于密闭转运。转运路线应该尽量选择人少的时间转运,转运过程中正确装卸,避免遗撒。项目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负责清运处理处置,并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各项申报登记工作。(4)医疗废物处置去向:委托平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5)污水站污泥: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6)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
四、本项目对各工序污染源均采取了相应有效的治理措施,实现了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有效的控制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因此,评价建议以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算的排放总量作为总量控制目标值,即:COD:0.911t/a,氨氮:0.091t/a,SO2:0t/a,NOx:0t/a。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你单位应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并在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如因设计或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选址或者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太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在调整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七、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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